✪ 励轩 | 四川大学

【导读】近日,据媒体报道,加拿大一处印第安人寄宿学校旧址发现215具孩童遗骸;此后,加拿大皇家原住民关系部长称渥太华愿向美国政府提供有关寄宿学校的档案数据,以协助美国对本国原住民寄宿学校开展调查。这些新闻让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历史上“黑暗而可耻的一章”(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语),再次暴露在世人面前。

然而,本文发现,在过去一百多年里,一些中国精英不时会有一种把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视为“灯塔”的情结,提出中国应以美为师,用美国经验来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这些社会精英赞美“熔炉说”,认为美国种族与族群政策的成功之道在于建构了单一民族国家。但作者梳理各种史料后指出,“熔炉说”是一个虚构的神话,美国并非真正的种族大熔炉,所谓统一的美利坚民族在当时也未被美国社会广泛接受。历史上,美国黑人、印第安原住民、亚裔等有色人种甚至部分欧洲白人,都遭受过白人主流社会种种形式的、严重的种族歧视和排斥。

作者认为,与一百多年前相比,今天美国的种族与族群政策虽有进步,但进步之处,并不是构建了一个不分来源、族群、宗教的统一美利坚民族,而是美国在种族与族群政策上的社会主义化,即被动或主动地吸纳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我们对此应有清醒认识,在思考中国民族问题时,更应超越灯塔主义。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21年第2期,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供诸君思考。

超越灯塔主义: 美国种族与族群政策再认识

涉及民族、种族、族群的问题通常复杂且敏感,处理起来很难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人们有走捷径的偏好,希望快速地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为此不停地从他国他地寻找良方良药,以解决本国本地的问题。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达国家,自然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学习对象。在过去一百多年里,一些中国社会精英不时会有一种把美国视为灯塔的情结,提出中国应以美为师,用美国经验来解决中国自己的民族问题。这些社会精英赞美“熔炉说”,认为美国种族与族群政策的成功之道在于建构了单一民族国家。在他们看来,美国存在一个美利坚民族,美国人作为美利坚民族一分子(抑或美国公民)的认同远强于其他群体性认同,因此美国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团结和富强。对于这些论说的倡导者而言,中国是需要被改造的对象,应该彻底改变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结构,转而去建构单一民族国家。今天的中国正在迎来百年未有之变局,很多以前没有做成的事,放在今天可以做成了。那么在民族政策方面,我们是否有必要去实践百年前一些中国社会精英在倡导但又没有完成的美国模式?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就必须重新审视美国的种族与族群政策,是否美国历史上真的是民族大熔炉,是否真的在建构单一的美利坚民族国家?

熔炉说与灯塔主义

1908年10月5日,英籍犹太裔作家伊斯雷尔·赞格威尔的新剧《熔炉》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首演,该剧讲述了一位犹太裔俄国音乐家大卫·奎哈诺(David Quixano)的故事。奎哈诺的家人在俄国一场反犹骚乱中被杀害,他自己不得不移民,最后在美国收获了事业上的成功,并赢得了一位俄裔基督徒女贵族的芳心。在剧中,赞格威尔提出美国是“上帝的坩埚,是一个大熔炉,所有欧洲的种族在此融化并再造”。《熔炉》在美国收到了极大好评,连时任总统西奥多·罗斯福都来观剧并称赞它是一部伟大的剧本。这个剧本确实反映了当时美国社会的一些真实情况,美国社会接受了大量移民,很多欧洲白人移民更是将美国视为改变命运的新大陆,积极主动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美国接纳大量移民对自身也产生了积极作用,新移民带来的技术和劳动力帮助这个国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跻身世界列强行列。

《熔炉》在美国上演时,大洋彼岸的中国正处于革命前夜,一群中国社会精英正在苦苦思索救亡图存的良策,其中一些人把美国当成学习的榜样。拥有留美经历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就高度肯定美国的种族政策,认为美国的种族熔炉政策造就了强大的美国。孙中山在著名的《三民主义》一文中提出,美国存在一个美利坚民族,是融合了欧洲各种族形成的,后来又同化了来自非洲的数百万黑人移民,由此成为世界上“最进步、最伟大、最富强之民族”。在孙中山看来,美国种族政策的核心在于同化诸多民族为一个美利坚民族,认为它是世界上民族最多的集合体,既有黑人、白人等各色人种,又有来自英国、荷兰、德国、法国等各国人,但这些移民都抛弃了原来英、荷、德、法等旧称,而同化于美国主流社会,成为一个美利坚民族。孙中山进而提出,中国为了实现富强,应该学习美国,以汉族为中心,通过同化满、蒙、藏、回等族建设一个中华民族:“仿美利坚民族底规模,将汉族改为中华民族,组成一个完全底民族国家,与美国同为东西半球二大民族主义的国家。”

从孙中山对美国种族政策的推崇来看,美国社会经验中的积极一面对他影响很大,他一度认为美国是理想社会,倡导以美为师,要把中国变为美国。当然,这种心态并不是孙中山才有,而是中国近现代史上一批社会精英的集体意识。有学者提出了灯塔主义(beaconism)的概念,精准地概括了一些中国知识分子的这种心态,即把西方特别是美国理想化,作为世界其他地方政治和文明的灯塔。在当代,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在看待美国的种族与族群经验时更为理性,承认美国社会也存在种族与族群问题,但有些对美国的认识仍未能摆脱灯塔主义的影响。最有代表性的是,有学者在2011年提出的第二代民族政策,其中关于国外经验部分,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灯塔主义色彩。相关论者认为,美国存在着来自世界各地上千个族群(种族),但美国政府并不对这些族群(种族)进行法律上的承认,特别是不允许任何一个族群生活在属于自己的历史疆域内,而是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法律和政策构建一个不分来源、不分族群、不分宗教的统一的国族——美利坚民族(American nation)。他们高度赞扬了美利坚民族的巨大作用,认为这个统一的美利坚民族是美国民族大熔炉的表现形式,“这种强调国族身份的建构和统一、强调个人的公民权利平等(而不是族群的集体权利平等)、避免把公民的财富、权力、声望、职业、就业、教育等个人差距与族群身份、族群集体联系起来,既有力地保障了国家的统一,又有利于激发公民的个人平等竞争,促进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发展繁荣,同时也有力地防止了公民个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演化为族群矛盾和族群冲突。”相关论者希望借鉴美国的经验,形成中国的第二代民族政策,彻底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

超越灯塔主义

赞格威尔的《熔炉》中,身为主角的犹太裔俄国音乐家最后与俄裔基督徒女贵族牵手,是一种关于种族融合的隐喻,但这并不是那个时代美国社会的全部真相。在当时,白人与有色人种的跨种族通婚其实并不被美国主流社会广泛接受。在18世纪下半叶,美国社会流行着“一滴血”(one drop rule)原则,并在20世纪初写入一些州的法律。根据该原则,任何人只要血管里留着百分之一的黑人血液,那他/她就不能算白人,而只能是黑人。弗吉尼亚州在1924年通过一项法律,禁止白人与任何含有一滴黑人血液的人结婚。当时像弗吉尼亚这样禁止白人和黑人通婚的州,美国共有38个。除了被限制通婚自由,在赞格威尔的时代,美国黑人、印第安原住民、亚裔等有色人种还遭受着白人主流社会其他形式的严重的种族歧视和排斥。1865年美国废除奴隶制度后,黑人似乎获得了解放,但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其他普通美国白人所享有的平等公民权利。除了众所周知的种族隔离,黑人还在美国社会遭遇种种其他不公,特别是在南方深陷奴工偿债制度(Peonage),遭受着不亚于奴隶制的痛苦。有美国学者直言:“历史存在一个谎言。这个谎言跟南方人和其他人说,在阿波马托克斯(Appomattox)之后,奴隶制就消失了。其实并不是,奴隶制以奴工偿债的形式很好地存续到了20世纪的美国。通过奴工偿债制度,黑人因为流浪或其他所谓的罪行被罚款,继而往往被迫一辈子在条件恶劣的当地农场劳动以还债。对那些深陷奴工偿债制度的黑人而言,他们自己与作为奴隶的先辈之间并没有多少差别。”

印第安原住民并不比黑人更幸运。在美国建国后,美国政府就打着“文明化”(civilization)的名义对印第安原住民实施未经后者同意的同化政策。美国政府认为印第安原住民与普通白人及未受教育的白人接触,会破坏文明化印第安原住民的工程,因此将东部印第安原住民赶到西部,形成封闭的保留地。保留地由政府任命的白人官员管理,并负责对印第安原住民的文明化。但所谓的文明化并没有给印第安原住民带来与白人真正平等的权利,他们不仅失去自己的家园,还处于隔离状态,人口也大幅度减少。到了《熔炉》开演的1908年,保留地早已经解散,原来保留地的公有土地变成私人所有,给了白人通过购买再次大肆侵吞原住民土地的机会。1887年至1933年,印第安原住民共失去了8700万英亩的土地,约合35.2万平方公里。亚裔特别是华人遭受的苦难也非常深重,在美国早期华人移民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华人遭受了系统性迫害和歧视,比如立法禁止华人移民、对华人额外征收人头税、禁止华人拥有土地、禁止华人跨种族通婚等。

在有色人种遭到歧视和排斥的同时,欧洲移民也并非铁板一块。有学者发现,虽然现代美国社会把爱尔兰裔、意大利裔、波兰裔和英格兰裔都当成白人,但美国社会在20世纪早期并不把这四个欧洲裔民族看成是同种族的。爱尔兰裔、意大利裔和波兰裔等欧洲移民在美国的境况要好于有色人种,但都不同程度地遭到了来自主流社会的歧视。19世纪中期,爱尔兰发生大饥荒,多达150万爱尔兰人移民美国。在这批移民到来之前,天主教的爱尔兰就长期被新教的英格兰统治,在美国的英格兰移民早已形成“劣等爱尔兰人”的刻板印象,认为这些人智商低、不可靠、懒惰,并且男性爱酗酒、打架。自然,爱尔兰裔在就业市场上不受待见,甚至招工广告上经常出现“爱尔兰人不得申请”(no Irish need apply, NINA)的告示;他们即使能找到工作,也多以低薪卑贱的工作为主。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意大利移民也不被主流社会接纳为“白人”。新来美国农村的意大利移民通常只能找一些跟黑人一样的低薪工作。相比于主流社会的白人,路易斯安那州的意大利移民跟黑人的关系更密切,正因如此,这些意大利人被主流社会划分为“非白人”(non-white)。同时,源自意大利母国的地域歧视也被搬到了美国。在意大利,北方人认为南方人在种族上更为低等,这一点被美国白人主流社会套用,他们认为南方意大利移民最适合干那些黑人做的低薪卑贱工作。在美国本地白人看来,意大利移民的社会经济地位跟黑人没有区别,理应遭受种族歧视。也因此,意大利移民还会跟黑人一样成为白人种族至上主义者袭击的目标。

从各种历史资料来看,赞格威尔时代的美国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种族大熔炉,所谓统一的美利坚民族在当时也并未被美国社会广泛接受,孙中山以为的美利坚民族更像是一种想象。事实上,当时整个美国社会存在着巨大的种族分裂,部分欧洲裔移民形成了主流社会,他们歧视其他欧洲裔移民和有色人种。横向来看,当时大多数西方国家都很难称得上是处理民族或种族问题的典范。旧大陆自不必说,在那里随处可见反犹主义以及针对吉普赛人、爱尔兰人、南方意大利人、波兰人的歧视。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移民国家也存在主流英裔移民对其他欧洲移民和原住民的迫害与歧视。在加拿大,20世纪初的英裔加拿大人并不怎么尊重法裔加拿大人的自治权,他们试图在整个加拿大推行盎格鲁化,建构一个以英裔加拿大人为主的民族国家,他们的行动引起了法裔加拿大人的不满,此后加拿大社会愈演愈烈的内部分裂无疑与英裔加拿大人当时的急躁冒进脱不了关系。在澳大利亚,20世纪初各级政府和教会以类似美国的文明化为名,从原住民家庭强行夺走儿童带往白人家庭、政府机构、教会抚养,试图让他们融入白人社会。但这一政策给原住民家庭造成巨大的身心灾难,这些儿童被称为“被偷走的一代”(The Stolen Generations)。

美国种族与族群政策的社会主义化

与一百多年前相比,今天美国的种族与族群政策确实有所进步,但这种进步决不是表现在构建了一个不分来源、不分族群、不分宗教的统一的美利坚民族。跟一百多年前的情况类似,美国政府既没有构建这样一个民族共同体,整个社会也并不认可存在这样一个民族共同体。与其执着于所谓的熔炉说,我们似乎更应该将这种进步理解为美国在种族与族群政策上的社会主义化,即或被动或主动地吸纳社会主义者在种族问题方面的主张,并借鉴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早期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

20世纪初期,美国出现了一些社会主义政党,如1901年成立的美国社会主义党(Socialist Party of America)和1919年成立的美国共产党(Communist Part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也涌现出了一批杰出的非洲裔社会主义活动家,包括阿萨·菲利普·兰道夫(A. Philip Randolph)和巴亚德·兰斯丁(Bayard Rustin)。在种族问题上,这些社会主义政党和活动家反对美国国内的种族歧视政策,特别是罗斯福当政后,他们不断要求当局改善种族问题,并联合工会和其他左翼社会组织掀起社会运动,形成一股不可被忽视的社会力量。美国政府面对社会压力,不得不部分吸纳社会主义者的主张,如罗斯福总统在1941年签署了在国防工业禁止种族歧视的8802行政令,杜鲁门总统在1948年签署了废除军队内部种族隔离的9981号行政令。20世纪50年代民权运动渐入高潮之后,这些社会主义者成为运动的领导者,他们要求实现种族正义(Racial Justice)的呼吁与抗争,成为美国政府全面禁止种族歧视、废除种族隔离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

除了国内的因素,美国政府在种族问题上还面临着来自国际社会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压力。与美国繁荣富强的一面相对,种族问题长期以来就是美国社会的污点。1932年,苏联著名的海报画家迪米特里·摩尔(Dmitri Moor)创作了一幅名为《释放斯科茨伯勒犯人!》(Freedom to the prisoners of Scottsboro!)的海报,以当时发生在阿拉巴马州的白人法官对九名黑人青少年的不公正审判事件为原型,谴责了美国的种族不公。冷战爆发后,美国由于自身的种族问题遭到了更大的压力。一方面,美国为了跟苏联竞争,在世界上到处宣扬它的民主制度;但另一方面,国际社会注意到其国内存在着严重的种族不公,这引起了第三世界国家对美国民主制度的质疑。1947年,杜鲁门的总统人权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关于种族歧视的报告,指出美国国内的民权短板严重阻碍了美国外交政策目标的实现。为扭转这一不利局面,美国政府不得不对种族与族群政策进行全面调整。从后来陆续调整的内容来看,美国政府采纳了社会主义者要求实现种族正义的主张,并借鉴了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早期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

第一,肯定原住民的自治权利和民族地位,保护和发展原住民文化。进行民族识别并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是20世纪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的特色。作为移民国家,美国没有对移民群体进行民族识别,也没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是采取了先肯定世居的原住民群体的自治权利,再承认他们的民族地位的路径。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1933年上任后,美国政府开始逐步改进原住民政策。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印第安再组织法》(The 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该法案的目标包括保护和发展印第安人的土地与资源,授予印第安人自治(home rule)的权利。以该法案的通过为契机,很多印第安人的保留地得以重建,同时在美国联邦政府印第安事务局的支持下,大量印第安部落得以实现自治。尽管此后印第安人自治运动并非一帆风顺,但随着20世纪50~60年代民权运动高涨,印第安原住民的权利也得到美国主流社会的重视。1970年,尼克松总统向国会表示美国要积极创造条件以准备迎接由印第安人自己决定自己未来的新时代。数年后,美国国会通过了《印第安自决和教育援助法案》(The Indian Self-Determination and Education Assistance Act),授予印第安原住民(而非政府官员)更多权力,以管理来自联邦政府的资金与福利。进一步,美国政府承认了许多原住民部落拥有民族(nation)地位,享有自治权(self-government)和部落主权(tribal sovereignty),与美国联邦政府是政府对政府的关系。

除此之外,相比一百多年前以文明化为名根除原住民文化,美国政府及主流社会在最近几十年学起了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早期对待少数民族文化的政策,开始展现对原住民文化的尊重姿态。美国国会在1990年通过了《美国原住民语言法案》(The Native American Languages Act),以保护和发展美国原住民的传统语言与文化,联邦政府教育部为落实该法案还专门设立了原住民语言项目(Native American Language Program),用于支持使用原住民语言作为主要教学语言的学校,以及保护和提倡原住民使用、复兴其语言的权利与自由。在各州、各地方及各原住民部落,类似的原住民语言项目大量涌现,甚至有一些学者还参与编写原住民语言教材,以更好地保护和普及这些语言。

第二,消除种族和族群不公,推行平权政策。社会主义者一贯主张各民族平等,为了帮助历史上曾长期遭受压迫的少数民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平等,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通常会对非主体民族实行民族优惠政策。美国消除种族与族群不公的工作,进展相对缓慢。在罗斯福总统执政后,这一情况持续得到改善。除了前述1941年签署的禁止国防工业种族歧视的8802行政令,针对华人的排华法案也在1943年被稍微宽松的《马格努松法案》(Magnuson Act)取代,该法案允许已定居美国的华人归化入籍,并给了华人每年105个移民配额,之后配额限制又被《1965年移民与国际法》(Hart-Celler Act)取消。在20世纪50~60年代的民权运动中,制度上针对少数族裔的歧视与不平等措施基本被废除。196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1964年民权法案》(The Civil Rights Act of 1964),首次禁止了在美国境内基于种族、肤色、宗教和国家起源(national origin)的歧视。1967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反对种族通婚的法案违宪。不过,由于长期的种族压迫,少数族裔相对于白人主流社会已经形成了结构性劣势,政府即使禁止歧视和废除不平等措施,依旧无法保证少数族裔在就业、教育等领域实现与白人的平等。因此,美国政府又推出了旨在扭转少数族裔劣势的平权政策,在教育、就业方面对少数族裔予以一定的照顾。

第三,承认种族迫害的历史,公开为过错道歉。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在早期往往会将非主体民族所遭受的苦难归咎于主体民族的沙文主义,以求得非主体民族与主体民族的和解。这种话语在美国则转换成一种道歉政治,即承认白人主流社会对少数族裔的压迫,并为此公开道歉。1993年,美国国会通过一份联合决议案(Joint Resolution),代表美国向土著夏威夷人为1893年推翻夏威夷王国道歉,并敦促美国总统支持美国与土著夏威夷人民之间的和解努力。2009年,国会通过另一份联合决议案,承认奴隶制和吉姆·克劳法(Jim Crow Laws)的不公、残酷和非人道,致使美国黑人及其祖先因此遭受痛苦,国会代表美国人民向美国黑人道歉。同年,国会又通过一份联合决议案,承认美国联邦政府历史上对印第安部落的掠夺和歧视政策,并代表美国向所有土著人民道歉。

事实上,近百年来,不光美国,其他一些西方国家的种族、族群或民族政策也在社会主义化。不过,解决种族、族群或民族问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西方国家即使几十年来在处理种族、族群或民族问题上取得了一些进步,也难说彻底解决了这些问题,近几年美国时而爆发的激烈种族冲突,就是明证。

结语

通过回顾历史,我们有一些吊诡的发现:首先,一些中国社会精英希望根据诸如民族大熔炉和建构单一民族国家这样的所谓美国经验来改造中国;其次,这些社会精英所提倡的此类美国经验并不存在,它们如果不是想象出来的,就是一种神话;再次,美国种族与族群状况之改善,恰恰在于逐步吸纳了社会主义者和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早就在倡导和实践的民族平等、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优惠政策。

因此,在民族政策方面,中国没有必要去实践百年前一些中国社会精英倡导的所谓美国模式。如果回到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的中国无论在民族理论方面还是具体实践方面都要比美国进步得多,一些早期处理民族问题的理念实际上在过去半个多世纪被很多西方国家所肯定和借鉴。对于中国这个拥有众多民族及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国家而言,选择用什么样的理念和政策处理民族问题,不仅跟很多同胞的切身利益相关,更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当我们总结与借鉴他国他地处理种族、族群或民族问题的经验时,要有超越灯塔主义的意识,如此才能在吸收国外经验的同时更好地丰富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21年第2期,原题为《超越灯塔主义:美国种族与族群政策再认识》。篇幅所限,省略注释。欢迎个人分享,媒体转载请联系本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