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惠娇、贺聪志 | 中国农业大学

【导读】受疫情影响,今年很多外出务工者只能就地过年。很多日夜盼着子女过年回家团圆的留守老人,只能在孤远的村中度过这个春节。农村留守老人是转型中国的一个特殊群体,官方数据显示,2012年农村留守老人就有5000多万。这些留乡的年迈父母,既要维持农活又要照料孙辈,而那些子女未婚的留守老人,更要为子女成家的“人生大事”而省吃俭用、努力积攒,他们的境遇,已引起社会关注。本文针对留守老人的养老困境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指出:

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困境,常被旁观者批评为外出子女逃避赡养义务,更深层原因则是城市发展的代价对留守老人的转嫁——他们是城市劳动力市场风险的最终承受者。事实上大多数留守老人的子女都知道孝侍双亲,但由于他们自己也身处经济拮据和城市压力的困境中,往往难以恪尽“孝道”。而在当前农村的代际资源分配中,子代和孙代是被优先给予的一方,老人则往往处在分配链末端,但他们基于道德责任和家族考量,选择付出和隐忍。作者指出,要根本解决留守老人的困境,就必须切实改善农村的公共物品供给,同时也要完善社会福利制度,让流动务工人群在城市获得应有的回报和保障。

本文原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原题为《“孝而难养”:重思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困境》。特此编发,供诸君思考。

“孝而难养”:重思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困境

问题的提出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末,全国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有24949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的17.9%,已然远超国际通行的10%的老龄化社会标准。其中,我国农村的老年人口多于城镇,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和速度也更甚于城镇,有研究将其称为“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2011年,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超过了15%,有研究预测,到2021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将突破20%,2033年左右将突破30%,2050年则将达到38%左右。由此可见,在可预见的将来,整个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社会将要面临史无前例的养老压力,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任务艰巨。

费孝通将中国赡养老人这一社会问题的解决方式概括为“养儿防老”、均衡社会成员世代间取予的“反馈模式”。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劳动力大规模的乡城流动颠覆了“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的传统伦理,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指出,流动家庭和留守家庭已经成为中国家庭的常规模式,人口流动使得家庭在教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功能弱化。尤其是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引起了政策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根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的数据,2012年农村留守老人约5000万人,约占农村老年人总数的50%。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更是农村人口老龄化中的焦点。

本文的核心关切是,在我国农村人口流动和迁移的大背景下,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是否只是孝道衰落的道德问题,又或者是更深层次的社会/经济/文化问题?若外出子女并非没有“孝心”,又是什么阻碍了其兑现其“孝行”?

本研究基于研究团队自2004年、尤其是2016年以来在河南、江西、贵州和四川等多个农村劳动力主要输出省份的农村地区开展的实地研究资料,运用政治经济学方法,对农村留守老人及其子代家庭之间的代际资源分配关系、子代家庭在城乡之间的家庭生产和再生产压力进行分析,以期探究孝养失衡背后的社会、经济、文化根源。研究发现,身处困境的留守老人的子女通常也都在困境中,来自子女家庭再生产的压力是造成老人养老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困境是在城乡发展失衡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在以下一代为核心的农村家庭代际伦理和规则的文化背景下,由留守老人、子代家庭达成的一种养老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往往是以整个子代家庭效用最大化为原则,并倾向于牺牲留守老人的养老福利需求。因此,农村孝养失衡的问题,从外来者的视角看,可能意味着孝道的衰落,但从当事人视角看,却是一种无奈的、在某种程度上“别无选择”的选择。

困境留守老人的家庭代际关系

在生产生活资料商品化等经济压力下,打工成了很多农村家庭维持家庭生计的重要、甚至是唯一出路,也造就了一种常态性的打工文化,不仅老人支持子女外出,整个村庄舆论还可能会将那些未外出者视为偷懒和没出息。但村庄的空心化,却让留守村庄的老人陷入了照料缺失的困境。

根据民政部2016年对农村留守老人的调查数据,80.1%的留守老人表示自己身患疾病,45.2%的留守老人已经不能干重活,5%的留守老人处于重度病残。50.8%的留守老人担心年老无人照顾,56.4%的留守老人担心突发意外情况时没有人在身旁,51.7%的留守老人担心临终时子女不在身旁。最近两年子女外出期间出现过“忽然晕倒/跌倒,却没有人在身旁”的留守老人比例高达11.9%。这些调查数据揭示了农村留守老人的照料缺失问题已经十分突出。为何在留守老人如此严峻的养老问题面前,其子女依然外出?

(一)子代单向索取

在劳动力大规模乡城流动的背景下,农民工在农村的婚姻资源越来越紧缺,婚姻的地域分化和城乡分化趋势凸显,一方面,女性稀缺使女孩掌握婚嫁的主动权,且她们通常更愿意嫁给更为富裕的家庭,另一方面,人口流动使本村姑娘嫁到外地越来越普遍,留守老人失去了为子女介绍婚姻的能力和资源,尤其是农村贫困家庭子代的婚姻问题成了留守老人的“心病”。实地调研发现,某些地区近年来流行的婚嫁新标准是“三小”:一个小别墅(建房或买房),一辆小车,一个小老婆子(能够进行隔代监护的老人),其中前两个标准就意味着一笔高额的花销。有研究基于河北省张北县的调查指出,外出打工的子女到了适婚年龄,普遍没有存款来承担自己婚礼的花费,其婚事以及盖房或买房安家的巨额花费往往来源于父母的支持。

通常情况下,面临子代结婚压力的主要是中低龄留守老人,在还没解决子代的结婚大事之前,代际间的关系以子代向父母单向索取为主,还谈不上子代对父辈的“反馈”。尤其是对贫困家庭的留守老人而言,为了让子代能够找到对象,且积累足够的资金用于彩礼等结婚花销,留守老人即便面临严重的照料赤字,也愿意鼓励儿子到城市打工。在他们看来,如果儿子没有结婚,就等于自己的“人生任务还没完成”,也就谈不上自己的养老问题。

江西省XDY老人64周岁,不识字,20岁近亲结婚,前后怀过10个孩子,最后活下了3个,其中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今年30岁,在广东当保安,仍未结婚。因生育孩子过多,她从31岁起患有类风湿,浑身疼痛,长年吃药,手脚、膝盖、脊椎等多个关节变形,腿脚不灵便,走路拄着竹子,颤颤歪歪。2010年左右,类风湿诱发了骨结核,她吃不下饭,在床上动弹不得,骨瘦如柴,后经过治疗好转,目前通过吃药控制病情。她的老伴64周岁,上过小学六年级,2014年确诊患有尿毒症。她腿脚不便,还经常摔跤、晕倒,有一次摔跤后在床上动弹不了,躺了三天。她目前最担心的不是自己的身体,而是儿子的婚事,她希望儿子在外面找个媳妇,成家立业,“一想起儿子还没结婚,就挺烦的,觉得难受。我情愿担心自己的儿女,也不愿担心自己。本村附近的女孩都被抢光了,外面资源多。我们身体好就不用他回来”。据村主任介绍,现在本村年轻姑娘大部分嫁到外地,只有云南、贵州、广西等比较贫困地区的女孩会嫁到本村,福建、浙江、广东等富庶地区的姑娘很少有嫁到本村的。因儿子还未成家,她暂时不要儿子出钱供养,“我们身体还好,让他把钱存着娶媳妇”。她估计,娶媳妇的彩礼钱至少10万,办酒席、置办家具等费用需要5万,如果没有能力在县城或乡镇买房,至少也得翻新或新建房子,因为“旧房子,人家不来”。在她看来,儿子未能在身边赡养自己,并不是儿子不孝,相反,儿子利用在外打工的机会成家立业、完成结婚这一“人生大事”,才是最大的孝。

(二)子代反哺中断

即便子代建立了新生家庭,留守老人的养老依然会被不断延迟和边缘化,通常被置于整个家庭资源分配序列的最末梢。在农村盖新式住房或在城市买楼房,已经成为结婚时女方重要的择偶标准,被列为“举全家之力”也要完成的硬性指标,但同时作为一项巨额开支,极易让一个农村家庭陷入经济债务。《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购房的进城农民工占17.8%。此时,稍有积蓄的农村父母通常倾尽全力提供支持,而不会过多为自己的养老预留资金。调查资料显示,当子代家庭因盖房或买房陷入债务时,便无暇、也没有能力为留守老人提供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当孙辈加入城市劳动力大军,面临因结婚、盖房或买房而带来的经济压力时,留守老人的子代家庭将会围绕下一代的需求再次调动和重新分配整个家庭的经济资源,此时留守老人的养老需求会被进一步边缘化。根据民政部2016年对留守老人的问卷调查数据,多达21.7%的农村留守老人没有获得来自儿子或女儿的任何经济支持,有14.8%的留守老人在需要时子女并未提供基本的生活费。

江西省丧偶留守老人XZF已83岁高龄,生有三儿三女,老伴24年前患肺癌病逝,现在她独自居住在一个空落落的院子里。大儿媳在22年前突患重疾病逝,后来大儿子与本村一个离婚的妇女重新组建了家庭,生下大孙子(38岁,已婚,生有一儿一女)。大儿子一直在广州打工,在村里的土坯房在1998年的洪水中被冲倒了,因此很少回来,清明回来祭祖时只能和老人住在土坯房里。二儿子于2015年患脑瘤病逝,二儿媳在2016年离家出走,不知所踪。小儿子和小儿媳在江西打工,生有两个男孩(分别是16岁、7岁,大的在镇上上学,小的由小儿媳带在身边上幼儿园)。小儿子10年前在镇上买房花了20多万,这些年一直在还债。
XZF的身体每况愈下,患过胆结石、阑尾炎、严重的腰椎盘突出和腿部风湿,2015年发病卧床不起,后经治疗略有好转。大儿子偶尔回来会给老人三五百块钱,小儿子在过年和清明节期间回来,但因为自己深陷债务,没有多余的钱给她,只会买些吃的给老人。过年时两个侄儿、四个侄女以及两个外孙女会给她一千多块钱,这些钱是她主要的生活来源,供应其日常开支,此外养老金是她第二大生活来源。但为了能领到养老金,她每年都要给大儿子、小儿子和小儿媳各交100块钱的养老保险费。尽管生活极为困难,但因为有儿子,她没有资格获得低保名额。由于两个儿子在城市打工的生活条件都不理想,她深知跟随儿子进城养老是不可能的。“他们在外面都没有房子,大儿子家里人多,自己都没房子住,小儿子在江西也没有房子,虽然在我们镇上买了房,但是在六楼,我风湿痛,也爬不上去。”现在,她面临越来越严重的照料赤字,连洗衣服都非常困难,但家庭养老对她而言依然遥遥无期。在她看来,两个儿子不是没有孝心,但各自都生活很困难,“女儿是靠不住的,她们都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顾。但儿子们一个个家庭条件都这样了,靠不靠得住也难说!我知道他们家里条件不好,不说要给我钱,我也就不问。”

大部分农民工因其工资收入低、工作不稳定、城市生活成本高、从事高危或安全隐患大的工作等原因,自身极易面临脆弱风险,陷入再生产困境。作为城市的工人阶级,尤其是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他们通过出卖体力来维持生计,但相关各方都不愿意支付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所需的成本。《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月均收入3721元;《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为236.9万人,2016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仅为35.1%,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64.4%,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78.4%。尤其是,当农民工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患病或遭遇工伤时只能返乡,或在城市陷入更为不利的处境。此时,不仅整个农民工家庭的生计难以维持,没有能力向留守村庄的老年父母提供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反而还可能成为留守老人的照料负担。

河南省丧偶残疾女老人GSR今年73岁,丈夫去世20年了,她独自一人在家居住。她左腿残疾,但直至50多岁才查出是左腿肱骨错位,几乎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走起路来必须依靠拐杖,平时站着洗个碗、切个菜都特别累,在厨房烧火做饭时经常站不起来,坐在餐桌上起身时经常撞到凳子,就连上厕所的时候都经常摔倒在地。若要根治左腿肱骨错位,需要动手术,但因家里经济条件有限,她只能放弃治疗,勉强靠药物维持。2015年,她再次生病住院,并在儿子的陪伴下申请了残疾证(4级残疾),但这对她的生活来说并没有太大的作用,既没有残疾补贴,也无法因此获得低保名额。
两个儿子都务工在外,大儿子一家在郑州,二儿子一家在深圳。大儿子50多岁了,原来娶了一个邻村媳妇,但儿媳妇嫌弃家里穷就跟儿子离婚了,还把儿子欠债买的一套房子要走了,只留下了一个男孩和大笔买房的债务。目前,老人的孙子已经结婚,但孙媳妇嫌弃他们家太穷也离婚了。2013年,大儿子被查出患有冠心病,不能干重活,由于会木雕手艺,还能在工厂里干一些轻便的活。但2015年大儿子在上班时伤到了左手拇指,目前还在养伤中。小儿子娶了一个四川媳妇,生下一儿一女,但结婚修房子欠了很多债,债务还清后不久就在深圳被查出患有脑瘤,动了手术并举债。没过两年,小儿子夫妻又都查出新病:小儿子患有冠心病,干不了重活,辗转请人帮忙找了个轻活,但挣不到几个钱;小儿媳患有甲亢,全身没有力气,也干不了活,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由于家庭经济太困难,两个尚未成年的孩子都辍学了,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些临时活,现在小男孩在给别人洗车,一天挣30块钱。
GSR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养老金,过年过节的时候大孙子也会给她一点钱。两个儿子因家庭经济困难,已连续好几年未能给她提供生活费。生大病住院的费用,由儿子承担,但是平时的医药费一年要2000多块钱,由她自己承担。她说,养老只能完全仰仗两个儿子了,自己不怪他们不孝,因为他们混得都不好。

因此,当子代家庭因为盖房/买房、工资收入低、城市生活成本高、工作不稳定等原因面临经济压力,由于婚姻破裂面临家庭危机,由于遭遇工伤而面临健康风险时,他们对留守老人的反哺被迫中断,即便有孝心,也难以有实质性的孝行。留守老人对自己的养老困境虽然充满无奈和担忧,但又同情子女的处境,不愿意、也无力去苛责子女未能尽孝,只好借助养老金和来自家人亲友的少量经济供养,在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坚持自养,并在内心达成一种微弱的平衡。

(三)子代逆向汲取

一部分留守老人不仅无法获得子女的反哺,还要在“奉献”伦理下围绕子代家庭的再生产需求,承担起隔代监护的重任。由于城市的教育、医疗体系、地方公共财政的预算主要覆盖拥有城市户口的居民,农民工子女通常很难在父母务工地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在特定阶段不得不返回家乡,由留守老人进行隔代监护。民政部2016年对留守老人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高达65.7%的留守老人曾经或正在接替子女角色进行隔代监护;在接受调查时,正在进行隔代监护的留守老人占46.4%,有34.3%的老人正在照料的孙辈不足6岁。获得儿子的经济支持在5000~10000元的留守老人样本中,进行隔代监护的留守老人占比近60%,也就是说,相当一部分留守老人所获得的经济支持主要是用于照料孙辈的抚养费。值得注意的是,有14.4%留守老人正在进行隔代监护,却未获得来自儿子的任何经济支持。在这种情况下,留守老人不仅无法满足自身的养老需求,还要承担照料孙辈的经济压力。

江西省留守老人WSX73岁,老伴76岁。九年前,老伴确诊为肺气肿,每年住院1~2次。儿子39岁,职高毕业,20岁外出打工,儿媳妇是云南人,已经跑了五六年,留下2个孩子,由老人照顾。她至今仍然对儿媳妇不辞而别感到痛心和难以接受,“本来让他们两个人在外面工作赚点钱,由我们带孩子。但老伴生病那一年,儿媳妇回来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分别?这里生活不好过,生活条件差,她不同意过下去”。
儿子一年给3000多块钱用于两个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她说,儿子在外面工作不稳定,也没挣到钱,“他喜欢在外面,不可能在家种田,但在外面也挣不到钱,天天说没钱,不知道他挣的钱怎么搞掉的!以前他在江苏模具厂打工,现在换了工作,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他爸爸生病后,一共寄了3000块钱回来,可是过完年要进厂,就把2000块钱又要回去了,干脆不拿算了!”现在老人既要照顾老伴、孙辈,还要操持家务,从事农业生产,但她自己身体也不是很好,“肺部会痛,手指头也不方便,现在心里特别着急、紧张,如果自己也倒下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孩子太小,没人负担!如果不是我在种地,孙子孙女都不知道吃什么。”她说,儿子并不是不孝,但实在是“没挣多少,连自己的两个儿女都养不起”,所以她“也不敢要求儿子给多少钱”,虽然担心养老,但“想也想不到(以后会怎样),他自己的钱没挣到,问他也问不到。”

因此,当外出子女因工资低、工作不稳定等原因,自身在城市难以完成再生产的时候,还会向留守老人逆向汲取,进而加重留守老人的经济压力和身体负担。在照料下一代上,留守老人成了外出子女可以求助的“最后一根稻草”。尤其是当子代家庭婚姻破裂后,照料孙辈的责任和压力不可避免地转嫁到了留守老人身上。得益于留守老人的贡献,农村得以源源不断地为城市输送着新一代农民工,根据《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1.5%。

留守老人养老困境的家庭及社会根源

(一)家庭层面:家庭代际资源分配的秩序及其伦理

“单向索取”“反哺中断”“逆向汲取”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三种农民工家庭的代际关系形态。从中可以看出,留守老人所在家庭的代际资源分配是以子代以及孙辈家庭为核心的,体现了代际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关系。本文尝试采用亨利·伯恩斯坦在《农政变迁的阶级动力》一书中提出的政治经济学的四大关键问题,即:谁拥有什么,谁从事什么,谁得到了什么,他们用获得物做了什么,来理解留守老人及其子代之间的代际关系。

对于未婚子代而言,他们在城市靠出卖廉价劳动力换取工资,并有机会在更大地域范围内获得婚配资源、新的知识和技能等。其有限的工资收入将用于日常生活开销、支付因工伤、患病、失业等多重因素带来的自我再生产成本,以及部分储蓄用于结婚和组建新家庭。而留守父母在农村利用土地等生产资料,从事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副业,获取劳动收入。他们通常将未婚子代的婚姻大事视为自己的人生任务,竭力积累资金,以备子代结婚、建房或买房之需。

对于已婚子代而言,他们除了自身再生产的压力,还要围绕下一代的教育、婚姻、买房等需求,对整个家庭的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和分配。若子代自身面临经济压力、债务危机、家庭危机和健康风险等多重压力时,就没有能力或只能在较低的水平上反哺自己的留守父母。同时,他们的下一代子女因为无法在城市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在特定的阶段就会被送回农村老家,交由留守老人在家看护或者陪读。此时,留守老人有限的经济收入还要用于孙辈的生活照料。

然而,这一以年轻子代及其下一代的需求为中心、并边缘化留守老人养老需求的代际资源分配秩序,虽然不公,却并未引起留守老人的公然反抗或搅动乡村社会的传统秩序,而是以一种看似平和的方式达成了代际关系的妥协和平衡。这种不平等但却没有反抗的妥协背后,是一种以“奉献”为主导的代际责任伦理。建立于血缘关系基础上的、以家庭为核心的道德观念以及家庭血脉的传承,使留守老人将对子代和新生代的付出内化为一种必然的责任。留守老人是在整个家庭谱系的绵延脉络中来定位自身的,他们虽然因子女未能在身边尽孝或至少履行经济供养义务而受到精神上的冲击并感受到情感上的失衡,但同时因内化于心的、以子孙的福祉及其未来发展为中心的伦理,而在内心重建了一种微弱的平衡。这一伦理在某种程度上贯穿了整个乡村社会,成为不同代际之间共同默认的法则。因此,留守老人通常并不会因其子代优先满足其新生家庭再生产而苛责其不孝,甚至尽量约束规制其老年生活尽量“不给子女添麻烦”,有些留守老人还会因无法帮子女带孩子而觉得自己“没用”、或因没有给子女留下特别的财产而感到内疚,这些心理甚于对子女不孝的指责。

在这种以下一代为核心的代际资源分配秩序及“奉献”伦理的作用下,代际资源分配不公、代际关系失衡被留守老人自身以及整个乡村社会认可和接受,进而被常态化。也因此,留守老人的“养老”并没有始于空巢期或丧偶之后,而是被不断地推迟和压缩,直至老人失去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时才真正体现出来。例如,贵州省顾氏老人说,“要等到自己干不动了,再说养老的问题。现在自己还能动,就要多干一点活,自己养自己,毕竟儿子们的负担也很重,能给他们分担一点是一点。”江西省贺氏老人说,“现在自己还能生活,日子也还能过得下去,还没有跟儿子们商量自己以后的养老问题。儿子们现在都是挣钱的年龄,还要养家糊口,等年纪大了,想去挣钱都没人要了,怎么能要他们回来伺候我呢?”另一位常年患病、照料孙辈的吴氏老人说,“希望儿子回来,但是儿子回来就挣不到钱,没有钱用,等我们老了,种不动田了,看他怎么办吧。”因此,在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外出的背景下,当前我国农村语境下的“养老”制度安排,是老人福利与子代家庭再生产需求二者进行折衷、妥协的产物。

(二)社会层面:“城市偏向”的发展及制度设计

更深层次而言,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困境并不只是家庭代际资源分配不公造成的,还与“城市偏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设计、城市资本对农民工廉价劳动力的剥削存在密切关联。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对资本家和劳工阶级的关系已经做了充分的政治经济分析,但在中国当前的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民工群体还面临着其他独特的结构性困境。

一方面,“城市偏向”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制度设计,如户籍制度和城乡分割的公共财政体系,无法为流动农民工家庭提供在城市体面安居的机会和条件。流动农民工可以作为“劳动力”四处流走,可以作为“消费者”购买基本的生存必需品,但难以作为“城市居民”实现整个家庭的安居乐业,必要时不得不让新生代子女回到家乡由留守父母进行监护。对农民工家庭而言,流动和留守看似是其自由选择,实则受制于制度的约束;留守问题看似只是关于留守和流动决策的家庭问题,实则是关乎制度安排和不平等的社会关系的根本问题。

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廉价的城市工人阶级,他们的职业和生活往往极度边缘化、脆弱和不稳定,面临低工资薪酬、恶劣的工作条件、巨大的经济和生存压力。由于其劳动力再生产可以部分由农村地区补足,因此其劳动力十分廉价;由于远离社区,其劳动力容易被资本控制;其所赚取的资源大部分用于城市,如缴纳房租、日常生活消费等,即使有一小部分资源流回农村,也基本会用于建房/买房、子女教育、人情往来支出以及为孙辈娶亲做储备等方面,真正用于供养留守老人的资源非常稀少。他们必须在新自由主义的劳动力市场中求得生存,承担着供养新生家庭的义务,同时还要在“拆分型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下,履行作为子女应尽的孝道义务。在自身的不利处境下,农民工难以完成一个“孝子”应该对家庭承担的责任。不得不在扎根乡土的农村家庭、流动的资本主义式家庭中进行折衷和妥协。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风险,还可能转嫁到老年一代身上,影响到留守老人所能获得的有限社会支持。

因此,若从社会层面来看农民工家庭所处的政治经济环境,我们可以发现,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困境,表面上是外出子女对赡养老人义务的逃避,但更深层次原因则是城市发展的代价对留守老人的转嫁。农村留守老人将是城市劳动力市场风险的最终承受者。这种发展方式降低了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使农村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和城市的资本积累成为可能。

结论与讨论

(一)“孝”“养”标准的重构:现代化进程中“孝道”伦理的变体

农民离土以实现自我和整个家庭的再生产,不仅是主观上向往现代物质生活所致,更受到农村土地等资源稀缺的限制,还受到整个农村社区、整个社会的推动。现代化的进程一旦在农村启动,不仅影响单个个体或某个局部,更是系统性地影响整个农村社区整体。这一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乡城流动改变了传统农村社会的养老秩序和制度安排,模糊了传统孝道的含义和界限,甚至重构了“孝”和“养”的评价标准。

在传统语境下,“孝文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生养、送终、祭祀,即生前要养、去世时要送终、死后要祭祀。其中,“生前要养”包括物质上的奉养和精神上的恭敬。孔子曾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意思是说:“养”不只是做到物质上奉养就可以,还需要恭敬的态度。这意味着“孝心”和“孝行”的统一,即孝顺的意愿、尽孝的能力的统一。在当今劳动力乡城流动的背景下,作为一种价值观的“孝”并未消失,仍然在跨越城乡的时空中约束着外出子女的行为,但子代尽孝的能力却因时空的阻隔、子女家庭自身的再生产困境等原因而受到了削弱。经济贫困的子代家庭即便想要尽孝,也缺乏相应的经济实力。留守父母通常对子代家庭的经济问题表示理解和同情,对其自身的养老困境表现出无奈和逆来顺受的态度。因此,整个农村社会,尤其是留守老人自身,对子女的“养”已经失去了高线要求,连物质奉养这样的要求,在客观上都没有能力、主观上也不会强行要求。从现实情况来看,在农村家庭再生产资源的代际分配中,老人通常是最后被考虑的群体,在晚年患病时,也倾向于选择“只养不治”“不痛就行”,只要还未彻底丧失自理能力,便不会要求外出子女返乡,而外出子女出于自身生计需要的考虑,也不会轻易放弃在城市的就业机会。

因此,在家庭代际资源分配失衡、城乡资源分配失衡的情况下,农村的“孝”道不再要求“孝心”和“孝行”的统一,即便子女因经济困难等原因尽孝能力不足、在老人生前没有相应的“孝行”以“奉养”父母,但只要没有明显的触犯基本道德底线的行为、并能够送终和祭祀,也依然在道德上被留守父母和农村社区认定为是孝顺的。可以说,如今留守老人认同的“孝”,在主观上不敢、客观上不能要求物质奉养的“孝行”,但对丧失自理能力时的临终照料依然保持期待,唯一不变的是对丧葬和祭祀的底线要求。

在城乡阻隔的现实条件下,“孝”已经被老年父母、成年子女以及整个农村社区赋予了新的含义,并形成了新的认同。在现代化进程所创造的这一矛盾处境下,“家”不再是一个固定的物理空间,而是变成一种关系,家庭内部成员必须寻求不同的方式为彼此提供保护和照料,同时重新界定他们的角色,农村家庭的代际关系逐渐从双向的、均衡的关系,向单向的、不平衡的关系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孝道在不同时空的变化中被不断重新建构和延续着。留守老人虽然处于代际资源分配的最末端,但却因内化于心的、以“奉献”为主的代际伦理,承受着孝道变迁带来的社会心理后果,与此同时,整个农村社会则承受着国家经济发展的社会后果。

(二)孝而难养:城市发展代价对农村留守老人的转嫁

在人口大规模乡城流动的背景下,孝道的衰落是现实,但远非事实的全部。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困境,表面上是外出子女对赡养老人义务的逃避,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城市发展的代价对留守老人的转嫁。在很多情况下,外出务工背后是一种“经济力量的无声强制”,是不得已的非自由选择;外出务工子女尽孝的能力因时空的阻隔、自身家庭再生产的困境等原因而受到了削弱,因而即便有“孝心”,也难有“孝行”。

当我们对农民工社会经济地位的特殊性、艰难的生存状态和福利状况进行考察,并将其与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放在一起加以审视,可以发现,留守老人养老问题背后,所体现的不仅是代际资源分配的不公,更是整个社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结构不平等。因此,当看待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的时候,应该避免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轻率地指责外出务工的子女对老人赡养的失责。换句话说,当我们关注“不孝不养”的同时,还应该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看到农民工家庭“孝而难养”的一面。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留守老人所承担的城市发展的代价及其“生产性”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孕育了一个几乎覆盖全国的商品和劳动力市场,同时保留着条块分割的人口管理和社会福利体系,二者的不相匹配使社会福利和其他社会问题成了中国社会的典型特征。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乡村成了劳动力、资本等资源的净流出地,外出农民工将自己的劳动付给了城市建筑业、照料行业等服务行业,将抚育幼儿的社会责任交给了留守乡村的老人。这种照料劳动的代际转移和乡城转移,意味着留守老人被迫处于资源分配的最末端和提供照料的最前端,用其艰辛的劳动承担着现代化和城镇化的代价。在这个意义上,留守老人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市场中的有酬劳动,不在GDP意义上对全国的经济作出“生产性”的贡献,表面上是“非生产性的”(unproductive)劳动力,但实际上在照料家庭成员、维持生存型农业生产等方面功不可没,并为城市源源不断地输送着社会再生产所需的廉价劳动力。因此,他们可以说是实现农村家庭再生产和整个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生产性”力量。

鉴于中国农村留守人口在整个现代化、城镇化过程中所承受的发展代价及其所作出的重要“生产性”贡献,我们有必要切实改善农村社区的公共物品供给,并通过完善社会福利制度设计,让流动人口在城市更好地安居。


本文载于《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原标题为“‘孝而难养’:重思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困境”。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敬请联系删除。欢迎个人分享,媒体转载请联系本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