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喜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导读】近年来,“转型升级”无疑是中国经济政策的核心词汇。面对转型期经济增速放缓,应对”转型阵痛“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然而,“经济转型升级”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转型阵痛”是否不可避免?本文指出,人们对“转型升级”的认识,偏重于”升级“,而忽视了”转型“;同时,转型期的产业政策和创新政策,也未能切入具体的产业活动,抽离了微观基础和产业内容,以至于难以真正推动转型升级。这才是出现”转型阵痛“的真正原因。
为了理解真实经济和技术活动中的“转型升级”,本文细致考察了一家位于台海前沿的创新型企业在短短30年内打破西方(包括日本)技术统治、成为全球龙头的历史过程,为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提炼了三个重要命题:
第一,在单一企业层面,转型升级必须同已有的庞大制造能力相结合,才能最大程度地减轻乃至避免“阵痛”,而这需要充分利用改革开放的有利制度环境,全面学习领先企业的成功经验,提高自身业务质量;
第二,在产业链层面,转型升级所需要的学习,还会影响后进企业的组织结构,面对工业体系中的上游能力缺口,成功的创新往往需要后进企业采取纵向一体化战略、参与上游高质量活动,以“大而全”形式为工业体系“补课”;
第三,在工业体系层面,只有不同产业与产业链不同环节的一流企业协同创新,使技术知识在整个工业体系内广泛流动,才能系统性地把握产业巨变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是释放国民工业体系完整性“红利”的关键。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21年第4期第61-70页,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特此编发,供诸位思考。
打造创新链
——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厦门宏发经验
▍ 对转型升级的反思与理解
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正处于“征程正未有穷期”的紧要关头。2019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经济转型阵痛凸显的严峻挑战”;在2020年2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委会议上,中央政府表态,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应“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大规模裁员”。虽然“转型阵痛”一说时常见诸报道,但从更宽广的历史视野来看,这种“转型阵痛”并不正常:以日韩为代表的成功转型往往能够兼顾“高增长”与“低失业”;相反,中国台湾和香港虽然经历了“阵痛”,但其转型效果仍然有待历史检验。换句话说,“转型阵痛”从来不是转型升级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中国的转型升级,存在什么样的风险?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理解中国政府所说的“转型升级”到底指什么。追溯中国的政策语言体系,我们会发现中国政府所说的“转型升级”并非意义完全一致的政策概念。“转型升级”进入中国的官方文件始于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此前,中国的官方语言中没有“转型”只有“升级”,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各种标准将不同产业分为“合理”与“不合理”、“高级”与“低级”,并优先发展“更高级”和“更合理”的产业;那些不那么“合理”“高级”的行业,不仅无缘优先发展,甚至无权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因为政策设计者对此的设想是“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这种人为划定三六九等的产业政策在迅速发展的加工贸易中碰了壁:一大批所谓高新技术产业的组装业务,从“升级”的角度看已达“终点”,但其技术含量和溢出贡献却微乎其微。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因此备受质疑,以获取创新能力为目的的“转型”成为新政策焦点。
此后,“转型升级”的对象扩大到整个国民经济,2010年之后更是连年现身政府工作报告。但二者在政策制定者心目中的差别一目了然——相关解读明显偏重于“升级”,即前述产业结构方面的目标。对“转型”的讨论多与“自主创新”“创新驱动”相联系。正因如此,“科技体制改革”和“国家创新系统建设”成了“转型”政策的重点,而企业作为最重要的创新主体却少被提及,这使转型政策很少能直接切入具体而微的产业活动。换言之,与“转型升级”相关的具体政策议题,仍然停留在差别化产业政策的老路上;而不是依循企业创新的基本逻辑,对“转型”“升级”两个主题进行系统性政策设计。受此影响,从宏观层面“选择特定的优先产业”,仍是过去十年转型升级政策的重心。从《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到《中国制造2025》均是如此。
然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并未让更“高级”的行业获得真正高级的创新发展,反倒有可能阻碍了整个经济体系内基础广泛的创新转型。那些官方认定的“高级”产业,凭借政府背书引得众多企业入局圈地,但创新能力缺失的“淘金者”往往难逃“高端失守、低端混战”“快上快烂、暴生暴死”的厄运;不“高级”的行业则与政策支持绝缘,跨界合作的艰难甚至阻挡了中国从完整的国民工业体系中攫取“红利”。与此同时,科技体制改革并未有效配合转型需求,相当比重的创新政策对具体产业内容进行了“抽象化”处理。多频共振之下,转型升级的难度系数大幅提高,“阵痛”自然在所难免。总之,中国经济转型升级遭遇困难、产生“阵痛”的根本原因是对“转型升级”的理解存在偏差。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政策组合,即“以高级化为目标、抽象掉微观基础的产业政策+以科技体制为重点、抽象掉产业内容的创新政策”,难以对真正的转型升级起到推动作用。
何为真实世界中微观而具体的“转型升级”?我们认为,转型升级的本质是一个改变经济活动质量的过程,即争夺、控制经济体系中高质量活动的过程。“高质量”尤其体现为报酬递增与技术变化,其中前者与大规模投资有关,后者与长期研发努力有关,且二者都具有知识密集的特征。高质量活动的资本与知识密集度构成了领先者维持竞争优势的“防火墙”,即进入壁垒。这意味着,对任何后进者来说,转型升级是一个有目的的学习过程:通过学习现代经济体系中的现成知识(包括技术),跨越进入壁垒,进入知识密集的高质量活动。
但学习过程也存在不同的方式方法。作为“二战”后进步最快的后进者,日韩的学习就明显区别于其他后进国家:它们更擅长以必要的引进为起点,逐渐掌握国外现有技术,并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积累,尤其是针对引进技术的“改造中学习”,甚至“创新中学习”,最终不仅躲过了“引进—落后—再引进”的追赶陷阱,而且在高质量活动领域成功站稳脚跟。在中国,华为、格力、京东方、济南二机床等各行业顶尖创新者同样是“改造中学习”“创新中学习”的践行者。使这种激进战略选择成为现实的关键动力,是与后进者的资源能力极不相称的战略意图,是有关“我想成为谁”的想象力。
更重要的是,上述以激进战略选择为起点、以有目的的学习和创新为主轴的转型升级逻辑具有穿越行业的普适性。下面,本文以继电器行业单项冠军、厦门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下简称“宏发”)为例,充分展示这一微观逻辑及其在中国产业实际中的具体形态,我们围绕宏发案例提炼的三个命题将为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宏观逻辑提供重要的启示与想象空间。
▍ 宏发经验对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启示
宏发成立于1984年,目前是国内排名第一的继电器开发生产企业,也是全球最大、专业化程度最高的继电器开发生产商。在继电器这个有着180多年历史的传统行业中,宏发仅用了三十多年时间就打破了西方(包括日本)的统治。其间近二十年间(“十三五”工业强基工程启动之前),继电器行业甚至完全不在中国政府的视野和兴趣点之中,这就迫使宏发只能自力更生。三十多年前,宏发刚刚进入继电器工业时,一度穷到“吃不上饭”;到了2018年,宏发人均销售收入突破70万元,不仅完爆国内行业平均水平(人均约30万元/年),与国内“第二军团”(人均年销售收入50万元左右)的差距也越拉越大。
宏发能够有如此成绩,源于1987年董事长郭满金到任后一系列连贯的行为逻辑。其逻辑原点是由宏发自主选择、并一以贯之的长期战略导向:代表中国在继电器行业国际竞争前沿占有一席之地。立足于这一战略导向,宏发逐步展开自己的学习与创新活动,并匹配以极具针对性的投资,从而形成自主可控的创新链。这一过程还充分考虑了企业自身与中国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境,从而有效保障了学习效果和投资收益,使跨越进入壁垒、构筑竞争优势成为可能。宏发的经验与中国一批深陷转型“阵痛”的企业形成了鲜明对比。很多企业学习与创新投资效率低下,“创新找死、不创新等死”,正是由于对中国产业发展的基本国情缺乏必要的了解和尊重。
我们将宏发经验的启示意义,表述为以下三个命题。
命题1(单一企业层面):转型升级必须同已有的庞大制造能力相结合,才能最大程度地减轻甚至避免“阵痛”,而这需要充分利用改革开放的有利制度环境,全面学习领先企业在研发、制造、管理等各方面的成功经验,提高自身业务质量。
在外向型经济中成长起来的宏发,通过国际认证、合作贸易、中外合资等不同路径,掌握了不同品类继电器的生产、开发技术。这一经历充分证明后发经济追赶、学习发达国家已有技术在现代产业竞争中的重要性。“自主创新”不可能在闭关自守的状态下实现,必须充分借鉴和利用外部先进成果,后进者在完全不理解和掌握现有技术与管理知识的条件下,不可能闭门造车地完成任何有价值的重大突破(所谓“原始创新”),更不可能依靠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重大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
更重要的是,与中国大批有志于创新的企业不同,宏发对领先者的学习并非单纯的技术学习,更不是对核心技术研发——中国创新政策的最大关注点——孤注一掷。相反,宏发展现了教科书级的全面学习过程:立足自身战略导向,从产品开发、制造工艺、质量控制、管理理念等全面学习领先企业的成熟经验,提高自身业务质量。这种全面学习使宏发的“老师”遍布全球:美国、欧洲和日本的企业在不同时期成为宏发在不同领域的“引路人”。正因如此,郭满金将这种师法天下、博采众长的学习环境称为“改革开放红利”。而这种全面学习能够成功,根本原因在于有效发挥和放大了企业的现有优势与能力。
“补短板”在转型升级中确实非常重要,但关于如何补短板却有不同的政策思路。现行政策导向基于“主流”经济学认识:通过市场出清、压缩过剩产能来提高市场有效性,从而把更多企业“逼”上自主创新之路,以解决“有效优质供给不足”的问题。但是,这一思路无法回避一些现实困境,比如,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企业完全可以选择退出、裁员、减薪、假冒伪劣,为何要迎难而上“补短板”?导致这一困境的根源是将“化解过剩产能”和“补短板”视为两个彼此割裂的议题,不仅在时间与金钱上都过于迂回,更背离了中国经济成长的一条基本经验: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用发展的手段解决问题。
新中国用七十年时间建成了全世界门类最齐全的工业体系和独一无二的强大制造能力。强大制造能力与核心技术短板并存,使中国工业常年“高端失守、低端混战”。这意味着中国并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产能过剩:“高端失守”状态下的产能过剩正是核心技术短板的具体表征。“补短板”因此成为“化解过剩产能”、变“低端”为“高端”的可行出路。此时,如果脱离甚至破坏企业现有的能力体系和组织结构,“补短板”的作用反而发挥不出来。因为核心技术本身无法自动带来经济价值或转型升级:它只是一种中间物品,真正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只能是核心技术与其他能力或资产相结合的结果。创新经济学家将这些与核心技术相结合的关键要素称为“互补资产”,其中就包括大批中国企业擅长的营销、售后服务和有竞争力的制造。
因此,以发展的方式解决“产能过剩”,需要协同推进核心技术与互补资产的高质量发展:以自主核心技术武装企业现有能力(包括产能),以现有能力为自主创新提供互补资产和战略起点。这就要求我们在从“制造”到“智造”的转变过程中,更加辩证地理解庞大工业产能对转型升级的重要性,而不是采取轻视甚至敌视的态度,将其视为需要倒逼出局的包袱。否则不仅会逼出“阵痛”,还会极大地约束工业与技术政策对“改进现有制造能力”的想象力,进而直接限制了很多企业对车间层面学习活动的投资:提高工人技能、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现场管理,最终提高产品质量。相比之下,宏发全面学习领先企业的经验充分证明,这些面向企业层面的、系统的能力建设与投资——而不只是以工人个体为落脚点地去呼吁“工匠精神”——是解决“大而不强”问题、建设制造业“大国”的入门课和基本功。
命题2(产业链层面):转型升级所需要的学习还会影响后进企业的组织结构。面对工业体系中的上游(基础元件、高端装备与原材料)能力缺口,成功的创新往往需要后进企业采取纵向一体化战略、参与上游高质量活动,以“大而全”形式为工业体系“补课”。
在三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宏发屡屡打破传统分工边界,将模具和零部件加工、高端成套制造装备,甚至材料配方研发等诸多工作,先后纳入自身工作范畴;并为此不断调整组织结构,直至打造起一个完整的继电器产业链。在中国,像宏发这样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的领军企业不在少数。无论是同样自制高端装备的中信戴卡、常熟开关,还是跨界关键零部件的华为(自研芯片)、格力(自产压缩机),这些企业的经历表明:一旦启动全面学习,创新者就势必遭遇中国工业体系和创新系统中的“短板”或“卡脖子”环节,进而不得不采取“大而全”的组织结构、创造性地解决自身问题,并最终成为中国工业体系中短板环节的“补课者”。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中国工业体系“碎片化”和“底子薄”的结构性特征。“底子薄”即普遍的能力缺口与技术短板,一方面,这是由中国后进者的地位决定的,另一方面也同中国长期以来的工业与技术政策有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三段论”作为学习国外技术的指导方针。这一思路将“学习”和“创新”理解为一种“特定顺序”,即把“消化吸收”视为“再创新”的必要条件。这与日韩企业“改造中学习”、“创新中学习”、以“再创新”带动“消化吸收”的激进学习战略,形成了鲜明对比。但是,单纯的“消化吸收”无法形成“再创新”所需的能力基础——理解市场需求的能力和理解关键技术的能力。这是“三段论”式学习战略的最大短板。此外,某些意外事件也会拉大中国工业的能力缺口:比如在缺乏市场保护和政策关注的背景下,跨国公司对国内工业龙头的挤出(如轴承行业)、围剿(如德国舒勒针对济南二机床的布局)和斩首(如当年席卷中国工业的“合资变局”),以及为引进外资而对本土企业技术积累的干扰(如夏普早年对京东方的做局)、中断(如乘用车行业)甚至毁弃(如柴油机配附件)。
相比之下,中国工业体系“碎片化”的问题——企业间互信与合作不足的问题更加隐蔽,相应的针对性政策也长期缺位。这一问题在今天突出表现为差别化的产业政策,但其历史根源却可以追溯至计划经济时期:以条状分割方式建立起来的国民工业体系,与计划体制的诸多缺陷相结合——如生产者与用户相分离、生产与研发相分离、对企业探索试验的限制,从根本上阻隔了上下游企业的自发合作。20世纪80年代之后的市场化进程和外向型经济,进一步破坏了本土产业链上下游的联络机制与合作空间。与此同时,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滞后和超常增长滋生的机会主义思想,也影响了本土企业的合作互信。所有这些都使中国企业很少以合作方式应对创新的不确定性。
如果缺乏有针对性的强势产业政策,而单纯以市场机制或“倒逼”很难改变“碎片化”和“底子薄”的结构性问题。市场交易机制不能作用于那些技术短板和能力缺口,而“倒逼”链条又被工业体系中的“碎片”切断了。这意味着,今天中国工业体系中新兴成分的衍生——如高端装备升级、高端共性技术供给和数字化转型——很难依托于市场机制下现成的社会化分工、社会资本和协同创新(类似硅谷的“雨林式”创新系统),而只能更多地诉诸企业长期战略这类“非市场”机制。一旦下游领军企业的转型升级对上游创新要素提出更高要求,他们就只能自力更生:通过高强度的长期投资推进多元化战略和一体化战略,依托新的组织结构,进入上游高质量活动,创造新知识,进而为整个工业体系“补短板”。这就使领军企业像“盆景”一样在产业链上下游独自冒险和学习,成为转型升级和完善工业体系的关键动力。因此,我们将中国这种特殊的工业体系称为“盆景式”工业体系,宏发这种“大而全”的产业“盆景”就成为提高国民工业体系完整性的关键,国民工业体系完整性“红利”由此产生。
命题3(工业体系层面):只有不同产业与产业链不同环节的一流企业协同创新,使可靠的技术知识在整个工业体系内广泛流动,才能在系统层次上把握产业巨变的机遇,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发展,这是释放国民工业体系完整性“红利”的关键。
随着组织结构不断完善,宏发逐渐建立起完整可控的能力体系和创新链,创新能力和生产效率随之得到全方位保障。这使宏发能够抓住每一次重要历史机遇,与烽火、华为、特斯拉等世界一流企业展开广泛合作,成功参与光通信、新能源等诸多产业巨变,最终在产品技术上实现了从跟跑到领跑的转变。这种全球领先位置,又为宏发与更多一流企业的创新合作创造了条件。宏发的这种经历,揭示出另一个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被广为忽视的问题:如何看待传统产业的创新潜力?如何认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途径与意义?
长期以来,传统产业的创新潜力及其对经济发展的贡献,都是中国差别化产业政策的盲区。虽然这种“有所不为”在某种意义上有某种“勒紧裤带搞建设”的不得已,但也更多地反映了计划体制思维方式的局限性。建设国民工业体系的第一要务和指导原则是以发达国家为模板、“解决有无问题”,确保“生产市场经济能够生产的各种产品”;所以国民工业体系的第一部类(计划经济时期的机械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上世纪90年代之后)就成为优先发展对象,以便为其他部门提供技术支持。而其他部门,那些更依赖民用市场、历史更悠久的传统产业,则被视为装备工业和高新技术发展的自动受益者。此时,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逻辑就是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利用价格机制将高技术产业中的先进技术装备引入传统产业,以促进后者的设备更新和效率改进,甚至实现跨越式发展。
但宏发以及更多创新型企业的实例证明,以上政策假设与事实严重不符: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高新技术“并不会替代旧技术。由此造成的一个简单后果是,即使是‘老’产品本身及其生产过程,也能采用一些与之前完全不同的技术要素”。即便是产业革命,“替换”也绝非中心内容;产业革命带来的繁荣,离不开新的核心技术与现有产业基础的广泛结合。这意味着,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绝不应该止步于对设备改进和效率提升的片面关注,而必须兼顾“老产品”本身对新技术的吸纳,即自主产品开发。在现实世界中,仅靠外力推动、获得设备更新和效率改进,传统产业中的后进者永远不可能“跨越式发展”:它们只能跟随领先同行的脚步,进入一个又一个新产品领域,并通过价格战与前者抢夺市场,最终消费者虽然渔翁得利,但企业自身的利润和工资却难以改善。相比之下,后进企业通过自主产品开发,提供差异化的创新产品,并在此基础上开辟自主价值链,才能在产业竞争中争取主动权。
通过利用新技术改造“老产品”,宏发这种传统产业中的后进企业提高了“学习已有技术”的效率,形成了自主创新能力。一旦这种能力积累达到一定水平,传统产业中的创新者就可以抓住产业巨变的机会,改变技术流动的方向:它们将从现成新技术的应用者转变为全新技术孕育过程的参与者,将那些在本行业中经过反复验证的可靠知识贡献给新兴产业的产品开发。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创新的“多技术”特征:创新从来不是单一技术独立发生作用的过程。即便存在某项核心技术,也需要其他技术的支持。这些支持性技术,广泛分布在国民工业体系的各个部门。此时,单一创新主体不可能以一己之力、从头发明完成创新所需的全部技术,而必须与不同产业的创新者建立合作,解决问题。
这意味着,一国国民工业体系的能力基础和合作水平,直接决定其在产业革命中的作为。那些新兴产业中的一流企业,只有得到产业链上游的一流企业在高端材料、高端装备、高端元件等众多领域的有力支持,才能在产业巨变中抓住契机,将其转化为新产品、新服务的领先时间、市场份额和利润回报。技术与产业政策只有无差别地支持所有行业中的潜在创新者,为其战略意图的实现创造有力条件,才能充分释放国民工业体系的完整性“红利”。
▍ 结语
本文以宏发为例揭示了经济转型升级的微观逻辑。宏发案例表明:在激进战略意图的作用下,企业学习与创新的范畴会突破“核心技术”等简单化束缚,而扩展至经营活动的各方面(前述“全面学习”)和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前述一体化“补课”);一旦各行业的学习与创新都放开手脚、有所进步,国民工业体系完整性“红利”将得到释放。结果就是企业、产业链和国民工业体系各层面的高质量活动领域被极大拓宽,转型升级的战略“腹地”瞬间开阔。
转型升级不会在真空中发生,改变政策活动质量,是从整体上改变经济活动质量的必要条件。上述微观逻辑表明:在技术政策上,我们要变“三段论”的跟随模式为自主创新,激发更多企业的战略意图;在创新政策上,要变科技导向为产业导向,扣准企业创新主体,强化政策配合联动,加强政策资源投放,重建产业情报系统;在产业政策上,要变差别化思维为系统化思维,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合作、释放国民工业体系完整性“红利”等。所有这些变化的源头,是中国政府自己对转型升级的战略意图:毕竟只有那些不相信“阵痛”的人,才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毅然斩断“阵痛”下持续发展的逻辑,避免其走向一个自我实现的预言。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21年第4期61-70页 ,原题为“打造创新链——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厦门宏发经验”。 欢迎个人分享,媒体转载请 联系版权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