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平

[文章导读]改革开放之前,中国信仰围绕于权力和意识形态展开,呈现为高度政治化的样态。而始于1980年代的信仰危机,则代表了权力伴随经济发展而消解了自身神圣性带来的危机。迄今为止,“主义信仰”的革命党信仰尚未向执政党的信仰模式转型。李向平先生认为,必须从以意识形态信仰为基础,向以宪法为合法性基础,以信仰为社会公共资源而非权力合法性证明资源转变。这是中国未来改革的重大课题。

“信仰”——已经成为一个中国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信仰危机问题如影随形。它始于1980年代,始终像一个幽灵,徘徊在当代中国人的头上。特别是伴随中国经济的巨大发展与社会变迁的深层表现,利益分化、共识断裂的现象格外严峻。因此,在这样一个利益分化、却又要求深化改革的时代,信仰概念呈现为一个非常多元的概念,政治信仰、民族信仰、宗教信仰、文化信仰、国家信仰……与此同时,面对当下以及未来十年中国发展道路的讨论,有关信仰的中国问题也得到格外关注。

成为问题的中国信仰

“信仰”概念,是当前中国社会使用最广泛,同时也是最有歧义的词汇之一 。因此,人们在批评社会现象、深入改革之时,常从信仰层面着眼,以至于把其他社会问题与信仰关联。于是,当代社会舆论出现了与此紧密相关的三种现象:第一种是始于1980年代的信仰危机论,其次是议论多年的信仰缺失论,再次是近年呈现的信仰无用论。

信仰危机论,肇始于对“文革”时代信仰作为一种权力工具现象的反思,其主要原因是长期以来,中国虽有被称为“信仰”的政治教义,但并不存在真正的信仰,进而导致信仰现象的高度政治化。于是,当这种神圣教义与社会真实经验相互抵牾之时,信仰危机就不可避免。它以人活着有什么意义的问题为基点,对改革开放、社会变迁以及经济发展提出了一个普遍性的价值要求,即一个开放公正的社会须以信仰为基础,社会经济的发展须与信仰的构建同步。

信仰缺失论,基于一种怀疑主义。它不仅是怀疑现实世界中那些固有的价值观念,而且还根本怀疑人类是否真能拥有长久和普遍的价值,怀疑那些充满了功利主义的信仰形式,最后把这种怀疑归因于信仰的根本不存在,同时也要求去建构一种新的信仰。一般是基于具有终极性而神圣性特征的宗教信仰判断,认为那种具有稳定而制度化的宗教信仰体系,方能给人以智慧、构成心灵上的抚慰,特别是能够基于宗教信仰,进而构成一个社会的普遍价值规范,基于信仰抽象,建构为一个社会准则。

信仰无用论,则是集中于对信仰之功利性或私人性的批评,认为那种以求神为依归的信仰方式,总是以“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信仰方式,局限于个人的现实利益欲求,在神人之间进行象征性的利益交换。就当前中国信仰的社会现状而言,这种功利性信仰诉求遭致的批评最为严重。中国人目前不缺信仰,各种信仰形形色色、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但这些信仰太缺乏社会认同,太私己、太个人化了,所以,即便有信仰,却无法构成对社会人群普遍性的价值约束,为此,有信仰的,实际上等同于没有信仰。

如此三类信仰评论,事关中国信仰现状与复杂多变的信仰关系。无论是危机论,还是缺失论或无用论,实际上都是“信仰焦虑”综合征,表面上,学界与社会都在议论,中国虽有被称为“信仰”的政治教义,同时还有五类宗教信仰与形形色色的民间信仰,但并不存在真正的信仰。

中国信仰之所以会呈现如此复杂混乱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中国语境之中的“信仰”具有歧义,各种定义甚至相互冲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经济发展超前、体制改革滞后所导致人们对信仰规范的强烈期待,进而使信仰成为改革开放以及未来十年中国深度改革的重大问题。

信仰危机是权力信仰的危机

“在处理信仰问题上,中国人不似西方人,一定要把信仰置于宗教的范畴,把信仰视为对神的信仰,或者是以对神的信仰为中心,反而是把信仰作为生活之方法与智慧;既有对神的信仰,亦有人本信仰。这是因为,中国人对待文化、信仰,本不出自本体论、神圣目的论的进路,而是一种方法论”。

所以,中国的宗教和信仰往往不是单纯的宗教和信仰,它们常常被镶嵌在权力与秩序之中,而难以得到一种纯粹的呈现形式。依人依事,具体处理神人关系、神圣与世俗之间的关系,在这些关系之中,中国信仰构成了这样一种特点,它“并不确信或深究神圣意志的结构,以制度形式来表达人与神圣意志的交通,倾向于神人交往、日常实践、权力认同等形式来反复加强对某些权力神圣意志的确认和信仰”。 因此,处于社会变迁与结构转型中的中国信仰,如果要实现相应的变迁与重建,就不仅仅是单纯的信仰问题,而具有更加复杂的社会权力内涵。也正是因为30年来权力与社会秩序的变迁与改革,中国信仰问题才呈现了当下的多重面向和多元视野。

中国社会具有一个信仰中心,类似于“帝国隐喻”,甚至能够建构一种“象征权力”或“符号权力”,这使信仰对象能够神圣化,同时也囊括了所有中国人、中国宗教的信仰功能。无论是佛教、道教,还是后来的基督教等等,虽然具有不同的信仰体系,但在这些信仰现象的背后,它们大多能够汇总到这样一个信仰中心的结构之中,并以此信仰中心为圆点,并与国家权力紧密整合,依赖权力制度,而具有了国家、民族的意识形态信仰特征。因此,中国人的信仰实践方式,常常是以此信仰中心作为一个连结方式,通过象征或符号权力等中介,在国家治理、意识形态、社会交往关系、人际伦理之中,建构起社会变迁、权力建构,甚至是利益交往、社会共识的多重关系。

在中国人的信仰实践与信仰认同过程中,参与建构的往往有权力、意识形态、道德伦理、身份利益等诸多因素,潜在地分离出不同层面的信仰及其认同方式。为此,中国人的信仰构成,还表现为中国信仰的多重结构:官方信仰、学者信仰、宗教信仰、民间信仰、家族信仰等等。这多重信仰关系,彼此贯通而又相对独立,甚至上下冲突,前后脱节,很难用一个简单的判断来概括中国人的信仰特征。不同的信仰,关键是在于其不同的建构过程;而在此建构过程之中,信仰建构中得以渗透进来的各种因素诸如权力、利益、身份、族群等,也同时会借助于信仰的建构而成为信仰的内涵。由此观之,那种始于1980年代的信仰危机现象,实际上就是一种以象征权力作为信仰对象的危机,是这种信仰面对经济发展而消解了自身的神圣性所带来的危机,甚至是以经济发展替代了信仰,进而以为经济发展就是信仰本身。正是因为这种象征权力导致的危机,才成为普遍性的中国问题乃至整个社会的信仰危机。而这种象征权力的信仰,则曾经是改革开放前总体社会的神圣化与合法性结构。

所以,信仰曾经是权力的象征建构,那么,信仰危机就是象征权力建构过程的中断,以及这种建构能力的危机。在中国语境中讨论信仰问题,唯有进入信仰的建构及其实践过程,才能抓住信仰问题的实质,以“信仰问题”为核心,展开对中国问题的研究以及中国改革之深化。

当代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正面临一个巨大的再转型、再变迁。国家权力、经济发展、社会运作等模式,均须一个更深入的改革与开放。在此背景之下,不同社会力量都在寻找各种思想资源,以论证自身的改革话语——有向中国传统寻找思想资源的,一些人诉诸于毛泽东时代的“新民主主义”,另一些人诉诸于传统的“儒家宪政主义”;向西方寻求思想资源的群体则更多,包括民主派、经济自由主义者、新左派、民族主义等等,不一而足。所有这些充满价值观的思想流派所强调的,都是中国的改革应当向哪个方向进行。这些话语的建构,表面上似乎都不在讨论信仰问题,但均与中国信仰紧密相关。因为,信仰重建能够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提供神圣化的象征权力。

面对如此现状,信仰问题既关乎个人的精神关怀、社会运行的价值规范,同时也是政治改革、深度开放的基本内涵,不得不呈现如此复杂的格局。从此层面而言,信仰危机现象事关国家建设与中国认同,早已是中国未来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不可一再忽视。

权力信仰矛盾与改革瓶颈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被看作是一个依凭意识形态信仰整合起来的社会,主要依据主要领导人对一个社会应该是什么的政治认知即意识形态而组织起来,并通过如城乡二元体制、单位与户口制度、无数政治团体以及强大的行政权力来实现这一整合。一个高度行政化、政治化的社会,与计划经济一起,使意识形态及其信仰显得格外重要,并由此在中国社会中创造出新的象征权力与符号权力,进而完成土地改革、集体化、工商业国有化等一系列政治任务。

然而,当代中国30多年的经济发展,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利益主体,这就使人们对政治的信念、对政府权力的信任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特别是“随着意识形态首要性的消蚀,许多党政干部开始形成各种各样的思想,包括物质主义、旧左派和新左派、西方自由主义、民族主义甚至宗教信仰。更严重的是党员干部的腐败。以往党政干部的政治忠诚是衡量他们政治业绩的最重要标准,现在金钱已经替代了政治忠诚”。 这些现象都在提示这样一个重大问题:政府在成为经济利益主体的时候,是否还能够继续成为意识形态信仰的象征主体?这就是当代中国信仰或者是主导、制约中国信仰的根本性问题。它说明了,在继续强调政治意识形态主导性地位的同时,如何把社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从以意识形态信仰为政治基础,转变为以宪法为权力合法性基础、以信仰为社会公共资源而非权力的合法性证明资源。这就是当前中国体制改革、民主、宪政建设的重大动力问题。

可以说,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一旦成为国家权力继续存在的主要方式之后,就不可能再度回归到由意识形态信仰建构起来的社会秩序之中了。这就是构成肇始于1980年代以来信仰危机的逐步发生,以及渐渐强烈的政治社会学内涵。

从某种程度上说,1949年以来毛泽东的政治遗产,是建立了一个列宁式政党,让一个列宁式的政党国家能够运作、发展起来。与此同时,毛泽东在很大程度上,非常充分地利用儒家意识形态建构国家的方式,并使用一个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列宁主义政党建构国家机构,进而整合整个社会。1980年代之后,邓小平的政治遗产,是在保持强大政治权力体系的同时,建立了一个区别于传统的经济制度。在毛泽东时代,经济与政治制度都出自苏联模式,尽管有不同之处,但基本上还是苏联模式;只是邓小平时代的政治制度虽然仍属苏联模式,但经济制度是朝向市场主义的。

在毛泽东与邓小平的最大政治遗产之中,最有影响的,应当是政治制度的运作,它基于一种意识形态信仰,以信仰方式建党治国。所以,与传统治国文化整合的马克思主义实践,一般具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国家整合社会,二是意识形态信仰整合国家。但是,从1990年代开始,中国领导人非常成功地组织起一种以利益为基础的社会秩序,并从这样一种秩序中获益,这使中国社会固有的整合体制不得不发生极大的变化。毛泽东强调把“道德”作为激励人民行为的方式,而邓小平似乎更赞成以“利益”来激励人民。邓小平南方谈话,开启了中国从在意识形态基础上建构社会秩序,向以利益为基础建构社会秩序的转变,也同时开启了从政治社会向经济社会的转变。这似乎说明,中国共产党在施行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意识形态已经实现了逐步的成功转型。

但是,在这个转型过程中,不得不承认,意识形态及其信仰转型是有所滞后的。特别是执政党在以经济发展作为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之时,经济利益似乎直接成为信仰重建的基础,直接以经济发展作为统治权力的神圣化建构路径。这样,经济发展进入信仰结构,而未能想到,经济利益也会促使固有的理想主义变成空想空谈,人们陷入了拜金主义,失落了固有的信仰。这个时候,重新强调理想主义,强调信仰,反而在“道德”与“利益”——其实是“信仰”与“权力”之间——凸现了一道难以弥补的鸿沟。殊不知,以利益为基础的权力秩序的兴起,必然会导致意识形态信仰难以避免的淡化与衰落。

这个时候,经济越是发展,用于追求经济利益的公共权力越是强大,权力信仰之危机就越发变本加厉,以至于无法收拾。所以,遏制权力信仰危机的根本是,政治权力的神圣化或合法性不能再继续建立在经济发展基础上;而对那种建立于固有意识形态信仰基础上的权力秩序来说,重建信仰或赋予信仰的宪政基础,方才是民主政治及其秩序得以重构的合法性基础。

政治经济权力与信仰关系的完备型整合关系,促成了一方独大的政治权力与经济实力,并且被建构为一种信仰象征结构,进而以象征权力方式制约了其他信仰及其实践方式,使经济发展替代固有信仰,甚至是主导、主宰了其他社会信仰的自由实践。

三大信仰思潮与改革动力

在此背景下,人们已难以回归固有的理想主义。因为这种利益化的公共权力直接或间接地构成了当代中国信仰危机的主要原因。那种基于传统的天地君亲师信仰方式——传统的父母官、天子、圣人等,既是道德楷模,也是信仰对象。辛亥革命之后,“天地君亲师”转变为“天地国亲师”,而列宁主义政党政治所建构的“主义信仰”,实际上就把这种传统信仰方式,置换成对领袖、意识形态政治的信仰。延至30年经济发展,当官员直接成为经济利益主体之时,它们就难以继续成为整合社会的信仰资源或直接的信任对象了。

虽然当代中国的各界有识之士,大多在为这种“信仰焦虑”,尽一切可能寻求有效药方。有人主张“读经”,用民族传统文化意识来为病人“固本”;有人主张“反对利用外来文化意识搞自由化”,把病人关进隔离室,在病人身上“打防疫针”;还有人要输入国外新兴的人文宗教,给中国文化“输入人造血浆”,恢复新陈代谢的生命……一般而言,这些议论汇成了当代中国社会颇有影响力的三大信仰思潮。

其一是那种基于民族、民粹主义的信仰主张,以信仰建构当代中国的夷夏大防,可以称之为“民族信仰主义”。其基本原则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凡是中国的,就是正确的;凡是正确的,就应当信仰。表现为汉民族对炎黄信仰的崇拜,对儒教信仰的强化,以及对外来宗教及其相关价值理念的排斥。主张以民族共同体为信仰标准,重建一元化的民族、国族、乃至皇汉主义的信仰,以主导其他各种信仰,重新强调本土传统信仰与外来宗教信仰之华夷之辨,以此区分信仰之正统与非正统,主张强大起来的中国人不再应当具有外来信仰,应当维护中国文化的正统性与合法性。

民族信仰或以民族为信仰对象,本非坏事,但是一定要以民族信仰作为中国复兴之本,成为民主宪政之根,这就会成为问题。一个现代国家之中,各种民族共存,多元信仰并立,如何只能以一种信仰为其合法性与神圣性的基础呢?依儒教宪政的逻辑推演下去,中国社会还可以出现佛教宪政、基督教宪政、道教宪政、伊斯兰教宪政等等。不过,严格地说,这些信仰现象却也说明了信仰问题与现代民族国家的正当性证明方式,具有深刻的内在关系,并强化了信仰关系与现代民族国家合法性方式的互动,或者说,不同国家权力的形态,同时也能够制约或建构不同的信仰体系、乃至信仰模式的多种构成方式。

其二是“国家信仰主义”,以国家权力作为信仰建设之主体。近年来,主张建立“国教”(国家宗教)的主张渐多。有主张以佛教建立国教,认为佛教传入中国已经两千多年,成为中国宗教,中国如果要建立国家宗教,非佛教莫属。当然也有立儒教为国教者,构建儒教宪政主义,认定每个中国人都应当是儒教信徒,都是孔圣人的弟子;还有以道教为国教者,以为只有道教才是真正的宗教,立国教,唯道教正宗。

这些国教主张者,以传统宗教为信仰主体,但是其建构主体却依赖于国家公共权力,直接希望以传统信仰及其实践方式构成中国当代信仰的基础,再次强调华夷之辨,最后将以儒教或佛道教信仰及其主张,建构为公共权力神圣性与合法性的基础,抵制外来文化宗教,以其传统之正统性获得独尊。

很明显,这些国教主张者,进一步深化了信仰建构与民主宪政建设之间的内在矛盾。面对中国改革的深入,仅仅是传统信仰的偏重或重建,实际无济于事。因为这种传统信仰方法,无法解决权力政治及其官员的信任危机,无法淡化公权力对信仰的独断与左右,只能是继续依附于权力层面,最终再构为一种一元论信仰结构。

其三是政党基要主义。这种信仰思潮忽视了当代中国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型趋势,忽视了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必然会呈现的信仰变迁要求。主张回到革命党的信仰传统,以一个党、一元信仰、一个领袖,行政权力整合社会,回到象征权力整合意识形态,以象征系统施行信仰表达。这就遮蔽了革命党和执政党信仰方式的异同与转型。

早在民国初年,孙中山就提出了“主义信仰”的概念,从议会政党过渡到革命党,最后以领袖崇拜建立了高度一元、权力集中的革命党体制,进而形成20世纪列宁式政党的信仰传统。这种“主义信仰”,曾经与“五四”以来的各种宗教替代思潮深度整合。其中,最著名者包括梁漱溟的伦理替代宗教、陈独秀的科学替代宗教、蔡元培的美育替代宗教、冯友兰的哲学替代宗教等。而这种“主义信仰”和宗教替代思潮的影响,一直持续到1949年以后。“文革”时期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也可以看到其中的影子。其中的历史教训,遗留至今,汇合成为当今社会渐渐强烈的“信仰焦虑”,很值得执政党予以梳理与总结。

可以说,上述三种信仰思潮,彼此具有深度关联。但其问题根源,主要源自于“主义信仰”的革命党信仰模式尚未向执政党的信仰转型。特别是当政府官员及其公权力业已成为经济主体,构成“权贵资本主义”之际,那种有关民族信仰、国家信仰主义及其主张,实际上就很可能在它们之间建构起一种深层关联。因为,这种信仰传统的主要对象之一,就是以其个人的、私己的关怀方式,充满了对固有大人物、圣人及其道德楷模的精神依附,无助于政治民主的建设。尤其是在有关信仰神圣资源依旧被象征权力掌控的时候,国家的与民族的等传统信仰习惯,常常是固有权力自我为圣、内圣外王的证明工具。

政治改革与信仰转型

国内学术界在总结、研究苏联解体的论著之中,大多都会提到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政治信仰淡化。但是,信仰的淡化如何导致了苏联的解体?大多论著则语焉不详,多数是泛泛而谈,号召加强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云云。

现代社会面临高度的利益分化,经济社会的发展,恰好又给予多元利益存在的合法性。革命党合法性的基础,在于打天下和高度的意识形态信仰整合,执政党是否仍然以这些特点作为合法性基础,值得重新思考。革命党的合法性基础,一是打天下,强调意识形态信仰对整个社会的整合,即高度的政治正确与意识形态正确。毫无疑问,一个执政党必须要有自己的政治文化,而政党信仰则是其中的核心,这是执政党的灵魂和历史地位。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是不是还是以意识形态,或者是以革命党的信仰方式作为合法性基础?如果回到革命党“主义信仰”,乃至领袖崇拜的固有传统,然后以其作为已经多元化的社会利益及其价值观念的整合工具,这实际是执政党在未来一个时期内领导地位如何奠定的问题,与政治信任、政治文化建设、政治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分别和强化皆紧密相关。其中,与信仰重建紧密相关的问题是,如何从信仰层面实现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

与信仰问题紧密相关,官方表述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但是还不够。目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共识性不够,换言之,是中立性不够。首先,国家哲学要解决的问题,是国家的基本理念是不是有最大多数的居民乐意认同、理性认同。这样才会使得国家的精神基础得以整合,而不是在精神上一盘散沙。其次,国家哲学在秩序上提供贴近日常生活的准则,这就是“兜底的价值观念”。从政治学层面言之,国家哲学是以中立、中性的特点,寻求能够整合中国公民,或至少是绝大多数公民,能够保证国家认同的理念。但它不是来自传统的阶级,也不是来自传统的主义话语,更不是来自权力的施加,这三个相加就是意识形态的取向。   

因此,这一“兜底的价值观念”,配合国家哲学的中立性建构,就是政党(国家)信仰的建构问题。所以,既要解决信仰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要解决国家干部的“信仰危机”,应该是用透明的“民主法治”观念做成“楔子”,打入国家干部的心中,使他们牢记人民是国家主人,只有这样,干部中因“邪念纠结”而形成的“信仰危机”问题,才能够真正解决。

表面上看,信仰问题似乎是一个意识形态的建设过程,以为抓紧思想品德的教育就似可见效了。然而,当代中国改革的特点是,以传统人文学者为主导,发起的一场又一场观念的变革。过去那种靠观念支撑的改革已经死亡了。接下来的中国改革,围绕的不应只是观念和理论的讨论。执政党的信仰和国家信仰能否在宪政与法律层面分别建构,执政党的信仰能否与国家信仰在党章和宪法层面上予以不同的定义方式,而使国家信仰的建设与国家建设紧密联系。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或者无神论的思想,无疑是执政党处理宗教信仰与社会公民信仰关系的基本原理,同时也是执政党重构信仰的理论基础。经典作家在论述社会主义政党与宗教关系的时候,曾经主张宗教信仰是公民私人的事情,只有革命政党的信仰才是公共的事情。如此强调,无意中就把有神论和无神论在革命党国家中处于一种彼此对立的可能;无神论如作为执政党意识形态合法性基础的话,无形中就可能与宗教信仰有神论者处于一种对立的状态。

对此,学术界曾经提出有信仰分层的概念,在一个中国信仰的总体结构中分出有政治信仰、国家信仰、文化信仰、宗教信仰等层面。但是,关键的是,这不同层次的信仰关系如何处理,应当使用法制的关系来处理,还是用领导人的文件、政策、说法来处理,或者是与宪法的规定相符合,这是有待于思考和研究、经由未来中国改革来回答的问题。

之所以如此讨论,这是因为,信仰最初乃是作为社会关系的一种形式,只是人与人之关系的一种形式。所有的信仰与宗教信仰都是由社会形式转化出来的,而一旦宗教形式凝聚成形,又会对其赖以形成的母体形式产生规导作用。可是,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层面,如果权力关系大于、或强于社会交往关系,直接介入或构成社会交往关系,那么,这种超越的社会关系就难以形成。人们就可能直接以权力关系作为超越关系来加以信奉。这种信仰方式虽然短期有效,但是,一经权力的转型,这种信仰危机依旧还会呈现出来。

从个体信仰到公民社会的信仰认同及其建构,指的是深入而持久地在时间与空间中(通过规则和资源而)建构的社会交往的连续性实践。任何一个社会中的个体信仰者与共同体信仰,正式的信仰组织与非正式的信仰组织,无不需要这个“过滤器”,使隶属于该体系的信仰和精神权利,建构为博弈均衡的“概要表征”或“共同信念”,进而把信仰关系本身建构为一种共同信念,以及价值预期的制度化结果。

这个过滤器如果是一个权力机构,那么,其信仰模式就会以权力的信仰为架构;如果这个过滤器是民族国家,那么,其信仰模式就会是民族国家;如果这个过滤器是一个团体,那么,这个信仰模式就可能是宗教组织。所以,一个由此而分化出来的信仰类型,由上而下,由下而上,官方的、民间的、宗教的、社会的……依据这种差异,而划分出不同的信仰层次和认同方法,甚至是不同信仰的权力制约等级。这样就构成了一种经由象征权力建构起来的关系图式,有核心,有层次,先后上下地构成了中国人信仰认同的整体格局及其差异。

改革开放进程中,官员们艰难自律,自律无缘,渐渐失去了庶民百姓的信从与信奉,于是,上至高官,下至百姓,无不选择自己信任的神及其信仰方式。所以,对于这些官场巫术与官员信奉,无论私己的精神走私,还是假公济私的巫术般祭拜,这都是一种自我表白:他们手中的权力已经不再受人信用。

依照中国人的信仰传统及其信仰惯习,人们对领导、官员、统治者的信从,根源于他们人品道德的高尚,天人之际,替天行道,足可为天下典范;服从一人,如信一神。官员既是社会统治的权威,同时也是心目中的卡里斯玛及其信仰中心。然而,当这些官员们的道德行径出现差错,楷模失范,或者因为官民之间的利益冲突,那么,其所内涵的信仰范式也就随之消失,其象征权力则同时衰落。因此,解决这种信仰危机之方法,就在于权力的民主化与理性化。舍此,别无他径。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