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和2010年,中国开发银行(CDB)对巴西,厄瓜多尔、俄罗斯、土库曼斯坦及委内瑞拉的能源公司和政府实体扩展信贷额度共计近650亿美元。该贷款由获自按市场价格销售给中国国有石油公司的石油收入作担保。在这样一个众多公司由于现金流问题而不得不取消或推迟在能源方面发展的时期内,国开行的贷款表现出以下特征:能源担保贷款(EBLs)、高金额(高达206亿美元)、长期性(最多20年)、短时间内发生(不到两年时间)。
自2000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已参与了中国最引人注目的跨国交易,包括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以收购英-澳矿业巨头力拓9%的股份,给中国电信公司华为技术以及中兴通讯的全球扩张提供资金。
许多外国观察家对中国的国有能源和矿业公司的国际并购和收购有所质疑,国家开发银行的以能源为后盾的贷款也使质疑者产生了同样的疑问:这类交易在何种程度上是受中国政府的战略利益所驱使?在何种程度上则由中国企业的商业利益所驱使?一方面,国家开发银行是一家国有独资银行,其任务是推动中国的国家利益。当前来讲,这些利益包括支持“走出去”战略,以及确保中国能源安全。此外,国家开发银行的董事长以及十多年来的领导者陈元是一个具有相当程度自主性的金融家和企业家。他已把国家开发银行这家政策性银行建设为最具活力和最为成功的中国金融机构。
国家开发银行是中国政府战略与中国企业的商业利益之间的一个纽带,因为它所提供的支持跨境交易的融资把国家政策与商业活动联系到了一起。国家开发银行的以能源为后盾的贷款是政府和企业之间协调的结果,不过协调并非自上而下的决策的代名词。提供给巴西和俄罗斯能源公司的贷款证明,同时推进国家和商业利益的跨境交易可以源自任何涉及这类事务的行为者。国家开发银行开拓了与巴西的交易,而国务院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C)则处理了与俄罗斯的交易。
每个所涉及的国有企业都有包括盈利能力在内的自身利益要去追求。对于国家开发银行而言尤其如此,该行在推进包括对于盈利能力的长期承诺、看重与政府合作方面有着良好记录。以能源为后盾的贷款并不只为推动政府获取能源的机会,它同样意在支持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及多样化中国的外汇储备。这些贷款还推动了国家开发银行增加盈利、扩大海外业务组合以及保护在中国银行体系中的地位的议程。此外,这些贷款也与中国国家石油公司扩大其国际勘探和生产投资组合的战略优先做法相符。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约翰-桑顿中国研究中心2011年3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