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广华 |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

✪ 迟有悔(访谈整理) | 文化纵横

【导读】近期,新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备受关注。相比于收入差距,房产等财富方面的差距是个更为棘手的问题。推进共同富裕,势必需要考虑如何缩小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文化纵横》近日就此专访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万广华教授。万广华曾任职于联合国、亚洲开发银行(收入分配研究组组长),在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国际比较方面有深入研究。

万广华认为,我国财富差距、房产差距比收入差距更突出,这种差距是在1998年“房改”之后20年内拉大的。就世界范围看,一次分配的基尼系数普遍高达0.5,但先发国家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调节,把基尼系数控制在了0.3左右。中国也完全可以实现这个目标,这需要拿出6%~8%的GDP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万广华强调,追求“共同”的同时,不能忘记“富裕”二字。长期来看,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关键还是要维持相当的增长率。事实上,降低贫富差距,也是为了改变“富人消费趋于饱和,穷人却无钱消费”的局面,以扩大内需维持增长。为了促进“富裕”,我们还应致力于消除机会不公平,改善初次分配;增加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投入,增强人民发展能力;增加金融产品供给,提高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万广华指出,城乡差距是中国贫富差距最大的组成部分,应尽早尽快加以解决。如果中国能努力拉平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就会减半,收入差距就能降低30-40%。此外,我国企业留存占GDP比重高,个税、资本税和企业税之间的均衡问题也需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如果通过制度改革,能从企业留存里拿出5~10个百分点的GDP用于公共产品的提供和民生支出,加上城镇化和市民化,我国的贫富差距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本文为文化纵横新媒体“政策观察”专栏特稿,仅代表受访人观点,不代表文化纵横观点,特此编发,供读者参考。

共同富裕: 国际比较与现实路径

——专访复旦大学万广华教授

文化纵横:您曾在视频节目中指出,我国家庭财富的两极分化远比收入不均严重很多,而大众对财富分配知之甚少。目前的财富差距具体是一个怎样的状况?造成财富差距过大的原因有哪些?

万广华:关于“共同富裕”的举措,大家非常关注“共同”这个维度,因为贫富差距确实比较大,所以追求公平的呼声越来越大。实际上,“富裕”这个维度或许更为重要,如果不解决贫富差距,当下经济已经很难向前走了。

回到贫富差距本身来说,整个学术界,以及媒体、政府部门,大多只谈收入差距,但收入差距只是贫富差距的一部分。我经常讲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三年前回国的时候,复旦大学给了我一个相对较高的工资,但是我说,如果能给我一栋房子,或一套高档公寓,我可以放弃高薪。我的意思是,就贫富差距而言,收入差距重要,非收入方面的差距,比如财富也很重要。此外,影响或决定贫富差距的还有教育差距、医疗待遇的差距、退休金方面的差距,等等。

我国的收入差距在全球来说已经处于偏高水平,收入基尼系数大概在0.45左右。但财富差距、房产差距,比收入差距要大了很多。当前我国的财富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7。另一方面,房产在整个财富的占比大概为70%(国际上这个比例要比中国稍微低一点,其他方面的财富多一点),而房产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8。

 

我们可以比较顶端的1400万人和底端1400万人之间的收入或财富差距。根据估算,最富裕的1400万人的平均收入,大概是最穷的1400万人平均收入的20倍。但如果看财富的话,这个倍数就变成了742,将近750倍。如果比较房产财富的话,这个倍数是1443,将近1500倍。(主要数据来源: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2017年)

当然,我们难以指望财富、房产差距和收入差距是等同的,严格来说,财富差距和房地产差距肯定要比收入差距高,因为收入是个流量,而财富是个存量,是若干年积累起来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国的财富差距是1998年住房改革之后才开始拉大的,而且在短短20年内拉大。有些欧洲国家的财富差距跟我们现在差不多,但他们的这些差距是几百年不断积累起来的。在我国,改革开放到1980年代中期,收入差距是下降的,80年代中期开始攀升,至2007~2009年达到高峰;我们的财富差距和房产差距在1998年之前也是很低的,但在1998年启动房改之后的短短20年内达到很高水平。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如果是几百年慢慢积累起来,还比较能够承受,但在中国就是一代人之间发生的事情。从这个角度讲,贫富差距确实是一个很大的经济社会问题,所以我们必须要推进共同富裕。

 

文化纵横:在应对居民财富和收入差距方面,先发国家有哪些成功经验?

万广华:“共同富裕”提出来以后,几乎所有媒体宣传,包括学术界的讨论,都非常关注怎样求得“共同”,怎么把贫富差距拉下来。再分配当然是必要的,但目前一些专家提出的建议,比如个税最高税率提高到60%、房产税率设为3%~5%(全球最高),完全忽略了再分配所必然带来的对“富裕”的负面影响。对再分配的过度解读和舆论的一边倒,使得富裕阶层,尤其是企业家、投资主体担惊受怕,中产不知所措,低收入群体对“共同”形成过高预期,可能会影响经济的增长。

 

个人认为,我们应该首先关注“富裕”。像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一度大量增加社会福利,试图求得“共同”,但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养了懒人,增长也没有了,所以又开始减少福利。也有学者认为,北欧增长一直很慢,跟贫富差距拉得过低有关。因此我们在追求“共同”的同时,不能忘记“富裕”二字。所谓“共同富裕”,首先得有“富裕”才能再有“共同”。

那些共同富裕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是怎样控制贫富差距的呢?很简单:它们初次分配以后的贫富差距也很大,收入基尼系数也将近0.5,但它们通过再分配,包括税收、财政转移、民生支出(失业保险、培训救济等),将贫富差距控制到了一个相对比较低的程度。在北欧,二次分配后的收入基尼系数是0.25左右,日韩是0.3左右,尽管初次分配时接近0.5。

 

可以说,一次分配的基尼系数是由市场决定的,都比较高,接近0.5(当然也有更高的,像南非,达到0.6的水平)。前面提到,我们国家的收入基尼系数,也是在1980年代中期市场化改革推进到城镇部门后,急剧上升的。那么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通过包括财政、税收在内的手段把基尼系数控制在0.3左右,这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更具体地说,是可以通过改善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来实现。

前段时间,大家热烈讨论第三次分配,但第三次分配对贫富差距的作用相当有限。美国的捐赠最多,高达GDP的1.4%,东亚国家偏低,即便是对捐赠最为鼓励的新加坡,其GDP占比仅有0.39%。显然,在为子孙后代努力积累财富的儒家文化里,富人的捐赠意愿较低,过分强调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可能还会造成负面影响。

改善初次分配,最重要的是在法律、制度和政策层面消除机会的不公平。我们知道,收入或财富的多少是由努力、机会以及偶然这三组因素决定的。努力因素是个体可以掌控的因素,比如教育水平、职业选择、工作表现等等。通过个人努力获取的收入或财富是合理的,相关的差距必须予以肯定;机会因素是个体无法掌控的因素,比如出生地点,性别,父母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等等。由机会因素带来的收入是不合理的,相关的差距应逐步予以消除;最后,由偶然因素带来的收入增加或下降,如中彩票、天灾人祸等等,则需要专门政策进行界定与应对。

 

通过二次分配来把贫富差距拉下来,第一步是通过税收把钱收上来,第二步是把钱分出去。那么需要分到一个什么幅度呢?按照北欧国家的经验,把基尼系数减半,大概需要10%~12%的GDP。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数据,2016年我国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是GDP的0.238%,也就是0.24%,跟北欧国家的10%~12%比,差了40~50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5年我国初次分配的基尼系数是0.46,通过扶贫和方方面面的转移支付,减到了0.402,也就是降低了5~6个百分点,而北欧国家降了20多个百分点,这显然跟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很有关。如果能把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提升至GDP的6%~8%,那么至少从理论上推断,中国的收入基尼系数完全可以控制到0.3左右。

 

但长期来看,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关键还是要维持相当的增长率。如果以北欧当今的“富裕”(人均GDP)和“共同”(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程度作为参照,中国要在2050年实现共同富裕,贫富差距的改善最多只能达到年均0.75%,而增长至少要达到年均3.75%,如果把北欧国家未来的增长也考虑进来,则增长必须达到至少年均4.75%。

 

文化纵横:新的房产税改革即将开启试点,与此前的上海、重庆模式相比,新的房产税方案将有何变化?将对我国的财富差距有何影响?

 

万广华:上海和重庆是2011年开始试点的,目前来看,这一试点对于打压房价而言,作用不是很大;对于提高财政收入也不是很显著,据我所知,上海大概增加了财政收入150个亿左右,重庆还不到80亿。

对于上海2011年的试点,有几点值得关注,一是它只对增量收税,不对存量收税,二是它有比较宽松的豁免,三是税率比较低,在0.4%~0.6%;重庆则只是对非常高档的公寓,主要是对独栋别墅收税,所以它的税基比较窄,但与上海不同,重庆实施的是累进税。

 

那么接下来的试点,我个人推断首先要扩大税基,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大家关心的存量的问题。个人认为,存量大概率要进来,但在豁免和税率方面,可能会与增量有差别。其次是税率也会增加,开始时比较低,后面逐步提升。那么最终提升到什么程度呢?如果从全球来看的话,税率高的能达到3%。我们刚刚讲到,上海是0.4%~0.6%,如果把它翻倍,也才1.2%,所以税率肯定是要增加的,至于会不会增加到2%,甚至3%,要看试点结果怎么样。

 

要指出的是,之所以发生房地产金融化,与中国金融产品有限有关。中国的金融产品相对西方而言是比较少的,所以很多钱都流到了房地产市场上,把房价推高了,也拉大了房产财富差距。因此在加大房产税调节以求“共同”的同时,中国也需要增加金融产品的供给,为居民提供更多元的投资渠道。

 

文化纵横:为了推进共同富裕,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方式应如何转型?

 

万广华:我们每年生产的GDP将近110万亿,这其中,一部分被消费掉了,大家拿来享受了,一部分是被存起来了。存起来这部分可以分成两块,一块用于投资,另一块,很多年来是出口卖到了国外。但是现在国际形势非常严峻,而且我个人10多年来一直认为,国际形势一旦有变,在中短期内难以得到改善。所以,卖到国外的 GDP的很大部分今后必须在国内消费掉,过去“高储蓄、高投资、高出口”的发展模式无以为继。

 

这两年我国进出口非常好,但那是因为碰上了几百年一遇的疫情,不能当成常态。疫情以后,中国将继续受西方国家的打压,国际市场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为中国打开大门。我们国家为此推出了“双循环”战略,它有两大战略基点,一是创新,一是内需,其中最重要也最具挑战性的,是提升居民消费。所以,最根本的转型就是中国的消费率要提高。当然投资也要增加,但投资率提高的潜力有限,主要还是靠提升消费。

 

增加居民消费的最重要的途径,是改变“富人消费趋于饱和,穷人却无钱消费”的局面。换句话说,只有把贫富差距降下来,中国的内需才能提上去,经济才能顺利地循环起来。从这个角度来说,“共同”是手段,“富裕”是目标,“共同”是为了“富裕”。

 

第二,中国在公共产品的提供上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包括我们的教育、医疗等方面。特别是教育,教育是决定收入和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所以教育公平,即为所有人(不分户籍、地域、年龄、性别)提供所有层面(小学至研究生)的同等的受教育机会,不但有助于降低贫富差距,增进“共同”,还可以增加全国的人力资本总量,促进“富裕”。另外,我个人相信,早晚有一天,户籍的问题要摆到桌面上来。中国必须分期、分批、分项目地把户籍问题解决掉,这会对共同富裕的推进,以及整个国家、社会的方方面面带来一个正向的冲击。

 

文化纵横:高层也强调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对这句话具体应如何理解?

 

万广华:中国是典型的二元经济,而二元经济跟户籍制度紧密相关,虽然不是说取消了户籍就完全取消了城乡差距,但中国高居不下的贫富差距,收入也好,财富也好,房产也好,都与户籍紧密相关。

 

不管哪个维度的贫富差距,都可以分成三部分,一是农村内部的贫富差距,二是城市内部的贫富差距,三是城乡之间的差距。贫富差距最大的组成部分,而且最不公平的组成部分,就是城乡差距。收入差距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度量,比如个体的角度、家庭的角度、区域的角度。中国现在14亿人口,40%常住农村,户籍农村人口接近60%。如果从区域差异层面来度量,城乡差距贡献了整个区域差异的50%~70%,如果从个体层面来看的话,城乡差距贡献了中国收入差距的30%~40%。

这意味着什么呢?城乡差距如果能够拉平的话,中国的区域差距就会减半,收入差距就能降低30%-40%。就是说,即使其他方面都不变,其他什么都不要做,中国的基尼系数就可以降到0.3左右。

如果来看平均收入水平,今天中国城镇的收入是农村的2.7~2.8倍,高的时候达到3倍多,我们从2003年开始试验取消农业税,从2006年开始在农村推进医疗、养老方面的社会保障,城乡差距有所下降,但仍然很高。消除城乡差距,主要还是通过城镇化和市民化。这至少需要1~2代人的时间,越早、越快推进就越顺利,越晚、越慢推进就会越难。所以一定要尽快,当然也要分步骤、循序渐进地解决这个问题。

 

文化纵横:在全球化时代,共同富裕面临一些新的挑战,比如跨国公司有很多合法的方式避税,二十国集团(G20)为此正在推动全球最低公司税率。这将对我国共同富裕的实现构成什么影响?

 

万广华:我想指出两点。一是世界上很多跨国公司,包括国内的有些公司,都在利用避税天堂,关于这个问题有很多报道。全球最低公司税率如果提到15%,对于国内打击避税来说,应该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第二,关于税收制度。学术界,包括政府,一直认为我们的企业税负是比较高的,一直在减税降费,尤其是疫情发生后。但是税收制度中更为重要的问题,是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税之间的差异。为什么我要说这一点?中国国民经济收入的分配或GDP蛋糕的分配其实可以分成三部分:个人所得、企业所得、政府国家所得。在这三者中,我们的个人所得占比特别低,目前在40%左右,就是110万亿GDP里面,14亿人拿到的收入,包括转移支付等等,占GDP的40%左右,将近60%是由政府和企业拿走的。

我看了一下企业的留存,达到GDP的15%~20%,而国际上其他国家一般都是微乎其微,接近于0,最高不到5%。换句话说,我们国家有15~20万亿的GDP在企业留下来了。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我们国家有15~20万亿的GDP在企业留下来了呢?虽然我还没有展开相关研究,但不难推断,这与个税最高税率太高、企业税相对较低有关。我呼吁媒体、国家和学术界重视这个问题。我们的个税高达45%,这在全世界都是偏高的,跟北欧差不多,但我们的发展水平离北欧差得很远,我们用在民生方面的支出也很低。个税、资本税和企业税之间的均衡问题,需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如果通过制度改革,能够从企业留存里拿出5~10个百分点的GDP,用于公共产品的提供和民生支出,加上城镇化和市民化,贫富差距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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