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芊霓

[文章导读]对广场舞者来说,跳舞是一种重要的生活情趣,大大小小的舞队已然成为现代中国中老年女性排遣孤独、沟通情感的团体。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广场舞大妈的形象却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笑料,而污名(stigma)背后,正折射出现代中国女性身份认同的危机与焦虑,公共空间中的矛盾和碰撞,暗含着变革时代的隐喻与讽刺。当我们回顾历史变迁,可能会把这一切冲突归于它的戏剧性,但在当下,审慎辨析的思考视角将决定未来的发展道路。

“广场舞”在今天的中国业已成为一个充满争议的文化焦点。它流行的原因通常被解读为廉价和低门槛,或者是集体主义时代传统的回潮。伴随着这种解读,“广场舞”和广场舞者被接连不断的负面新闻淹没,似乎整个社会以“噪音污染”和“空间占用”为主要战场,开始了对广场舞的讨伐。然而本文认为围绕噪音和空间问题的讨论流于表面,笔者希望能跳脱出争议本身,沿着历史脉络和时代背景去解读“广场舞”及其参与者招致污名的深层原因,“广场舞”的背后,实应折射出更大维度上的历史、社会与文化议题。

广场舞的正能量与负形象

与中国大部分的城市一样,河南省的中小型城市在近年也经历了很大的变化,不少原住居民为了获得更好的学习和工作机会迁往大城市,同时也有外来移民迁入定居。居民的频繁流动和新区的建设发展使得旧有熟人社会被打破,固有的邻里关系也被打散重建。在2013年夏天,笔者来到一个这样的城市[2],深入采访了这里的广场舞舞队,由其内部社交等问题切入调查,发现在这座城市,中年和退休女性对舞蹈团体非常依赖,这不只因为她们认为锻炼使自己更加健康,更重要的是广场舞塑造了一种社交氛围。

我的研究发现,参与广场舞的许多女性都可以被称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代孤独母亲”。因为计划生育政策,她们可能刚刚步入中年,就要开始面临独自一人在家的境况,她们的丈夫许多都去了收入更高的外地工作,孩子也从高中甚至初中起就到“教育更发达”的地区就读,更不用提年长的已经上大学和迁居外地成家立业的情况。现有家庭关系中这些变化造成的孤独,都促成了她们对一种替代性的社会关系的诉求。女人们因为被广场舞这样新的团体接纳而获得情感支持,她们也可以更积极的面对家人孩子的迁居、老龄化、还有问题婚姻等造成的种种挑战。促使女性去参加广场舞的具体原因总是五花八门的,但总体而言,孤独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广场舞正是一种疗愈孤独的方式,满足了这些女人对人际沟通和情感共鸣的强烈愿望,正如一种 “心灵按摩”。

当然,舞蹈队内部同样也是一个现有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存在甚至再生产的地方。首先贫富差异、城乡差异等也在广场舞团队内部表现出来,比如在一些兼具城市人口和乡村人口的广场舞队里,后者就极少成为领导角色,而通常处于边缘地位。广场舞团队不是一个乌托邦,有着较高文化和经济资本的人与低文化经济资本的人皆混杂在内。因此,现行社会中运行的社会结构和区隔也同样在广场舞群体中反映和运行。可是另一方面,舞蹈队也确实在塑造新的可能。一种跨越贫富甚至阶层差异的友情也可以在舞队中被发现,一种替代性的不完全遵守商业社会规则的社会关系也在广场舞中形成着。例如,在我的调查中就有因为感动于一位背景普通的“舞友”乐观面对癌症的精神而与她成为好朋友的“富婆”。

和其他一些社团形式类似,广场舞舞队也能够促进其团体成员精神与性格的内在转变。我的一位报告人吴雨花,今年60岁,是当地无线电厂的退休工人,坚持跳广场舞已经一年了,她告诉我,“跳舞以前,我非常内向,而且经常看事情糟糕的一面。我爱和别人比较,觉得自己不如别人。跳舞以后,我开朗了不少,让我发愁的事儿没有以前认为的那么愁了。很多朋友说跳了这个舞以后,觉得我的性格都变了” 。通过舞蹈队重塑的身份认同,也相应地改进了她们其他的社会关系。一些舞蹈队在成员内部约法三章。比如,李红梅所在的蓝色海岸舞蹈队,就有这么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讨论家长里短,只讨论如何使家庭和谐的秘籍”。这种规则的制定一方面说明了广场舞参与者对集体认同的创造,一方面确实使得不少女性能够更加积极的面对日常生活带来的挑战。

    与广场舞对于其参与者的正能量相对比的,则是这一群体所蒙受的社会污名。人们把参加“广场舞”的这些并不年轻的女性称为“大妈”,这个词在北方方言中带有贬义,而现如今它俨然成为了大嗓门儿、有些发福、不再性感的中老年女性形象的代名词。不仅如此,“广场舞”和“广场舞大妈”已经成为不少脱口秀和笑话节目的固定“包袱”和笑料,日常中人们谈论大妈和引用广场舞的方式,也都说明了广场舞大妈蒙受污名之实。除了被污名,被忽视也是司空见惯。笔者在田野调查时遇到一个以广场舞为名的比赛,冠名单位因为担心单独的广场舞表演吸引力不够,同时聘请了一些年轻舞者,其中还包括几个孕妇进行肚皮舞表演。而随后的媒体报道和人们谈论中,年轻女性的表演成为了焦点,大妈们则成了零星点缀。比赛结束后,其中一支广场舞的领队不无伤感的说:“最让我伤心的是,我们以为这次比赛是真正为我们设计的,但是结果,我们却还是为别人做嫁衣裳。” 这句有些苦涩的话其实正是广场舞大妈在社会中边缘地位的真实写照。

根据戈夫曼(Goffman)对于污名(stigma)的洞见,招致污名的原因往往是由于被污名者的某些特征与社会对它的期望不同。[3]基于此,人们对“广场舞”一种或含蓄或明确的消极态度就容易被理解了。针对“广场舞”的污名,其实裹挟了两个方面的社会期待:一方面是对它的主要参与者——中高龄女性行为的社会期望;另一方面是对公共空间如何被利用的期待。这两个方面的原因都需要细致深入的解读。

美丽夕阳还是枯萎的花?

无论是被污名还是被“魅力化”,其实都是社会和文化动态建构的产物。以健身和舞蹈为例,在动态的建构过程中,它们被赋予了积极或消极的符号意义。例如瑜伽已经成为健康、积极、高端的代名词,甚至已成为专属于城市中上层的一种高雅的运动方式。换句话说,人们已经可以通过练习瑜伽而成功地标榜一种品味。而研究表明,瑜伽的“魅力化”与商品逻辑的合谋是密不可分的。与之相反,还有一些舞蹈形式则被主流价值观认为是消极的。比如,在斯里兰卡,一种叫做“Kandyan”的传统舞蹈,它的表演者因为与传统的密切关联而遭遇边缘化。舞蹈研究者Susan A. Reed认为这是由于这种传统舞蹈被它代表的“落后的过去”长期禁锢了,舞者们被认为与“现代”格格不入而陷入一种底层困境。[4] [5]再如Jonathan Noble通过对秧歌的研究,认为对秧歌的污名和舞者多为老年人的身份有关,[6]因为老年人参与舞蹈往往挑战了社会惯常对他们的期待。这些社会期待与老人自我认同的差异包括:社会惯常认为老年人应该是位于社会边缘的,与感官愉悦无关,与性无关,数日子度时光的;而通过舞蹈,她们追求的是一种理想自我:处于社会核心,是社会的财富,仍然有感官和性的吸引力,积极健康生活等等。需要说明的是,正是因为客观生理年龄变老和一些生理功能的丧失(比如绝经),才使得中老年女性在舞蹈中尽情表现性感时不再容易造成违背伦常的后果,[7]因而更容易被她们的家庭接受,她们也才有了机会去拾回自己年轻时被压抑的爱美之心。

有些讽刺的是,这些中老年舞者体现的与社会期待冲突的自我追求,却恰恰也是社会构建的产物。大部分广场舞爱好者经历过推崇“去性化”的毛时代,然而笔者发现在她们身上这种“去性化”的时代烙印却已并不多见,反而她们表现出的对柔美和性感的追求是在当今社会被扭转和重塑出来的。性感、柔美、苗条的女性出现在方方面面的商业宣传中,不停刺激着大妈也去追赶这种当下流行的女性美。例如,在笔者研究和参与广场舞的过程中,经常目睹中高龄女性试图模仿一些拉丁舞和爵士舞的动作,比如扭屁股或者做一些性感却很难达到的肢体动作。采访后得知,她们这样做背后的逻辑是:要保持年轻,就要向年轻人看齐,要“与时俱进”,比如模仿年轻人在舞蹈中的动作。简而言之,当下社会鼓动着中老年女性追求性感的渴望,却试图压制或剥夺她们追求性感的权利。

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全世界的女性似乎都有类似的追求。在一些发达国家比如英国,很多老年人钟情摩登系统舞(modern sequence dancing),这与英国社会对老年人行为的期待也有差异,却没有遭致污名。反观中国的广场舞,却成为大众调侃和取笑的对象,这是否提醒我们应当重新审视中国当代社会的包容性?

当然,也有一部分女性参与者是极力压抑自己对感官愉悦和性魅力的追求的:有一些报告人拒绝使用“跳舞”这个词,而是用“跳操”来强调广场舞的运动属性和健康目的:她们也不穿短裙或者高跟鞋,并且尤其注意自己的肢体动作不要过分招摇——许多经历过社会主义历史的“大妈”确实内化了一种“去性别化”。有些人通过怀念年轻岁月、通过怀旧获得愉悦感,有些人则更多的通过“与时俱进”获得愉悦感,虽然研究表明后者是现在“广场舞”中女性气质的主流,但个体间的差异却也是非常显著和必须被区别对待的,这也说明了历史对不同个体影响的差异性。 [8]

在观察中发现,广场舞参与者也有不少三十多岁的年轻女性,她们也未能幸免于被污名。这其实也恰恰说明女性在公共场合“扭动”是被社会主流认为不适宜的,主流社会对所有已婚女性的期待——应该是安分地,甚至是一如既往地在家庭内部做好照顾者的角色。其实,近代中国对女性理想社会角色的定义几经更迭。在建国前,中国女性大多只有作为妻子或母亲的家庭身份,她们几乎没有社会角色;[9][10]建国后的集体主义时期,女性被鼓励走出家庭参与社会劳动,[11]虽然她们同时担负着家庭和社会的双重负担,但后者往往成为评价一个女性的主要标准;改革开放后,女性肩负的“双重负担”仍然存在,但伴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女性回家”的呼声,女性在家庭中的表现逐渐成为社会评价她们的主要标准。在当今社会,生长于改革开放后的80后和90后逐渐掌握了话语权,在他们成长和接受教育的改革开放时代,正是这种回归传统的、保守的、甚至是遵守传统妇道的要求渐成主流的时期。近十几年数度复兴的国学热、女德班现象也都说明了这个问题。“好”女人的标准已越来越绝对化,而广场舞大妈的“舞蹈行为”把她们推到了这一“好标准”的对立面上。因为从表面看起来,她们太容易被误解为是一群不顾家庭只顾自己爱好的女人。不得不说,社会对男女的双重标准从广场舞面临的争议中表现得非常突出。一方面,女性要背负维护家庭稳定的责任——跳个舞都会被骂作搔首弄姿、不守规矩;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会对男性却要宽容许多,在一些地方文化中,男性在维护家庭稳定方面的责任很低,甚至出轨也被认为是正常和可被谅解的。

也有些看似折衷的观点认为老年人应该跳属于她们的舞蹈,但是这可能恰恰是问题所在。因为中国当代史的特殊性,老年人没有属于她们的舞蹈。老人们已经陷入一种两难境地:如果跳阳刚舞蹈,她们被当作是“文革余孽”;如果跳一些年轻人的舞蹈,则被认为行为不端。例如此前媒体像发现新大陆一样争相报道北京一组广场舞大妈穿军装跳舞的照片,似乎找到了证明她们是“文革还魂”的铁证,类似的还有对跳“打鬼子舞”的报道。很多媒体还报道了重庆某些广场舞队为了参加一个比赛而集体整容着装性感的新闻,引来了更多的包括“为老不尊”等等的批评。

总而言之,中老年女性的自我追求和社会期待的冲突,是广场舞被污名的重要原因。而这种冲突也是社会、文化和历史的共同影响和动态变化下的产物。一方面,当今的商业化社会塑造着女性对美的认识,刺激着女性追求性感;而另一方面,传统和保守的回潮却在一定程度上使社会趋于抵制这种外显的性感。另外,新中国历史上两个鲜明时代的差异和断裂,更使得当今的中老年妇女深深陷入一种身份认同的危机:似乎她们无论怎么选择都无法逃脱社会的批判,这对客观上经历了那段历史的人来说是有失公允的。

空间利用与社会期望的冲突

关于广场舞者占用公共空间的争议,是广场舞被污名化的另一原因。大部分人认为占用公共空间是老年人教育程度低、缺乏公民意识的表现。这种判断看似有理,却经不起推敲。例如,在广场舞爱好者中,不乏社会中上阶层的人,如大学老师、银行高管等等,他们并不是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群。要真正理解关于空间占用的争议,首先要厘清“空间”和“地方”这两个概念。“空间”是物理性的,而“地方”则有社会和文化属性。[12]当“空间”因一些人使用而被赋予意义和价值感,则变成了“地方”。比如在广场舞中,舞蹈爱好者将公共“空间”变成了她们跳舞的“地方”。认清这点,我们就不难发现,关于广场舞占用空间的争议,实则是关于这些“空间”应该被变成什么样的“地方”,为谁服务的争议,是涉及价值判断的争议。

空间结构和社会结构是共生共融,相辅相成的。[13]意即人们对空间使用的观念与他们对社会结构的理解相互一致。这里的社会结构包括阶层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等等。比如,社会惯常认为百货大楼是属于女人的空间,咖啡厅是属于中产阶层的空间,KTV是属于年轻人的空间等等。一般而言,因为大部分空间的属性已经十分明确(比如商业空间、私人空间等等),所以在这些空间的使用上,人们的理解都趋于一致。公共空间则略有不同,它的使用和归属趋于模糊,也最容易产生理解差异。而且由于公共空间的可视性,常常被认为是代表着城市或乡村形象的重要场所,这从一定程度上使得对其使用权上的理解差异尤其容易导致社会矛盾,并在媒体聚焦下被放大。

从阶层结构来看,在当前社会,以中产阶层为代表的现代都市主流群体普遍认为一个现代城市的公共空间应该是安静而有序的。而广场舞代表的一种热闹聒噪的行为方式显然和他们的期待有所冲突。经过了几十年的改革开放,这种现代城市的观念在当代中国已经深入人心,[14]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牢牢掌握话语权的都市主流毫无悬念地碾碎了广场舞大妈们微弱的声音。这就难怪因为噪音问题而被泼粪的广场舞大妈不仅没有得到更多同情,反倒被认为“罪有应得”。这体现了中国当下社会话语权被一种关于“现代和发展”的论调垄断了。而这种看似绝对正确的“现代和发展”的论调却并非永远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比如在香港,有一些老人不满在公园唱歌受到管制而拉横幅抗议,更有年轻人为其写歌表达支持。

而从年龄结构来看,当前中老年人经历过有着鲜明集体主义的“毛时代”,因而或多或少地内化了那个时代的行为方式,比如在公共场合跳集体舞。而当前社会的中青年,则更多受到改革开放后西方文化的影响——强调个人空间权利的重要性。这种由于经历不同,而对公共空间行为方式的不同理解其实都有其合理性,但可悲的是,中老年一代却被扣上了“文革一代”的帽子,而遭遇了社会的鄙夷,甚至有了“坏人变老”这样的说法。相应的,代表着城市形象的公共空间,也被社会主流认为不属于这些中老年人,因为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城市应该是年轻的和有活力的。在这一场冲突中,不少年轻人甚至扮演卫道士的角色,他们纷纷表示大妈们应该回到私人空间,不该在公共场合抛头露面。在国外跳广场舞,也引起了一部分网民们的不满,认为它走出国门代表的是落后的国家形象。在关于广场舞大妈在莫斯科红场和卢浮宫前跳舞的新闻报道中,一边倒的评论认为大妈“丢了中国的人”。

而从性别结构出发,很多社会学家认为,空间是性别刻板印象的强化。[15]如前文所述,当前传统的性别意识的回潮,要求女性远离公共场所,回归家庭。在此趋势下,“抛头露面”的广场舞大妈也遭遇了不少带有性别歧视色彩的批判。在现实生活中,她们因为在公共空间跳舞,甚至被一些男性假设是放荡的、可调戏的对象。笔者曾加入了一个名为“快乐的心”的广场舞QQ群,惊讶的发现群简介中赫然写着:“男性请不要申请加入此群,本群只接收女性广场舞爱好者。”群友告诉我,这个群起初是接收男性的。但是,发生过几次男网友向她们传送黄色图片的情况,使她们感到被冒犯和不被尊重。广场舞大妈控制不了在公共空间遭到的性别歧视,她们只能在网络空间塑造一个理想中的没有性别歧视和骚扰的空间。

如果跳出结构性差异本身来看,以中老年妇女为主的广场舞参与者对利用公共空间跳舞的诉求并非是不合情理的。甚至更进一步,如果站在广场舞参与者的立场来看待这场冲突,也许不是大妈们的广场舞影响了私人空间,而恰是私人空间的扩张在侵蚀老人们的公共空间。在当代中国城市,特大型超市还有私人房地产的扩张恐怕是挤压公共空间的一大原因。正如卢周来所述,中国的开发商为了最大密度使用土地,在私人住宅与公共空间之间几乎没有任何隔离。 [16]

当今中国的极速发展,使得社会关系也发生着深刻变化。上文我们提到了空间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共生性,而这种社会关系的迅速变化也需要相对的空间结构来适应。列斐伏尔(Lefebvre)认为新的社会关系要求新的空间,他曾经批评苏联的空间设计者们在适应新的生产关系中的失败。[17]可惜的是,政府在应对这种急剧变化的社会关系和空间文化上往往是不及时的。

有些人提出过一些折衷的方案,比如到室内跳广场舞,这些建议看起来可以轻松解决问题,却因为可行性不高而极易夭折。首先,外在的空间对参与者来说,往往是一个能够引发她们积极情绪的场所。户外空间意味着与自然的联系,这是中国自古养生理念中的重要一环。不少人也表示在户外心情要更加舒畅,一些阿姨还说,每天一段时间的户外活动时间比留在室内,减少了不少家庭矛盾。其次,在户外跳舞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惯习”。布迪厄(Bourdieu)用“惯习(Habitus)”的概念去描述人们深层的被内化的在童年时期学到的范例和习惯,它是无意识的,却对人的后期行为有着深刻的影响。[18]在此例中可以理解为,在毛泽东时代,有一些女性有过被学校选拔,去到广场、街道、矿区跳舞的经验,但那时候跳舞大多是一些政治性宣传的舞蹈。我的几个报告人都曾经被选拔去表演“打倒四人帮”的表演,因而普遍经历过的在户外集体跳舞的“惯习”,唤起了她们年轻时的一些回忆。她们成长的环境确实让她们内化了一种集体活动和户外活动的行为。最后,在室内跳广场舞,无疑会极大增加跳舞的成本,比如对空调的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广场舞作为对市场化休闲方式的间接抵抗,[19]却又不得不依赖市场逻辑来实现,这已背离了广场舞存在的基础。值得高兴的是,近日上海等省市已经有政协委员提案表示,导致“广场舞”矛盾产生的原因包括公共空间稀少、设计布局欠佳的城镇规划,并提议尽快把群众文化健身广场的建设纳入新的城镇建设规划,作统一合理的安排。本文建议应该有所取舍的向西方观念和经验学习,简单地将老年人的活动转入室内空间等解决方案由于忽略了她们户外活动的合理性而并不足取,城市设计者们更应从广场舞中看到蕴含其中的自发的空间诉求,从这些活动中找到使得城市兼顾性别友好、老年人友好的灵感。

在这个戏剧性变迁的时代,价值观的碰撞从阶层、年龄,性别的维度凸显出来,作为社会热点的广场舞则提供了研究这些价值冲突的样本。无论是从身体行为还是社会空间的视角出发,中国历史和现代潮流的激烈碰撞是广场舞在当今社会尴尬处境的本质原因。年轻人所代表的“现代”越来越成为主导,老年人和他们所代表的历史则越来越被遗忘和视为“落后”。对一段历史的妖魔化认识也造成了对一个群体十分轻易的妖魔化。人类学家罗丽莎(Lisa Rofel)认为在现代中国“一个人正是通过消灭文革一代所代表的一切来证明自己是现代的主体。”[20]此言可谓一语中的。通过把广场舞大妈统一塑造为文革一代的“他者”,不少人轻松完成了他们对现代和优越的自我标榜。可是真正的现代性,理应建立在对历史的客观辩证认识和对人的基本尊重之上。广场舞议题正在考验着整个社会能否在冲突中找到出路,塑造一个更加多元包容的文化价值体系。

(作者单位:香港中文大学人类学系)

参考文献

*.鄢超、王洪对本文提出了修改意见。感谢香港中文大学关宜馨(Teresa Kuan)教授对我这项研究的极大鼓励和帮助。

2.为了保护相关机构或个人的利益,本文所用地名、人名、机构名等皆为化名。文中第一张配图由作者摄于田野期间,其他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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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Harrison, Steve and Paul, Dourish. 1996. “Re-place-ing Space: the Roles of Place and Space in Collaborative Systems.” Proceedings of the 1996 ACM Conference on Computer Supported Cooperative Work. A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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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同13.

16.卢周来. 2014年5月10日, “大妈广场舞现象的背后” 北京青年报电子版 http://epaper.ynet.com/html/2014-05/10/content_57398.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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